阎罗当即扶住车板,稳住身形,只见一双乳烟缎攒珠绣鞋呈现在面前。
十几个追杀之人,再加上武功高强的霍礼,缠住叶锦潇与阎罗二人。
定睛一看,是一张熟面孔:“你……”
不过,二人却没在一起。
“还不从速跑!”
将它放进阎罗手里。
“有,我喜好剑。”
好短长的武功!
本来追杀的人,全都朝着它扑了畴昔。
‘我,我——’
“二皇子自幼被父皇宠坏了,又是父皇的独子,脾气放肆些,连我这个长姐也管不住他,幸亏阎公子没有出事,不然,我真不知该如何向萧女人交代了。”
“我……”
以往所见的女子,或小巧、或清冷、或豪气、或锋利,可还是第一次见这等贵气沉敛的女人,那珠圆玉润的一张脸,像极了国泰民安。
好一句存亡看淡,不平就干!
如果会飞的话,当初在玉矿山的地底时,又岂会被那些人抓住?
叶锦潇:“?”
“行,大丈夫能屈能伸!”
“还愣着干甚么?”
就连那手指都圆润着。
他们本就是冲侧重明鸟去的,既然瞥见重明鸟,就没有再追杀阎罗了。
一辆马车赶了过来。
阎罗第一次用‘大气’描述一个女人。
阎罗晃着笼子把它扔出去,“蠢鸟,快飞啊!”
她实在是太喜好阎罗的性子了。
只见阎罗被打的连连败退,行姑息要撑不住了。
他喘气着,随便寻了个方向就要跑时,一道呼声紧忙传来:
“此人到底是谁?”
那精美的鞋面上坠着珍珠,既不张扬,又不失沉稳与贵气。
剑就是他的命。
仅三两言语,便将剑赠送了阎罗。
“卑职名叫荆天,是至公主的人,本日上午,是卑职送萧女人、另有诸位去熙临居的,不知阎大人是否记得?”
重明鸟一昂首,就瞧见一双双盯着它的眼睛、绽放金光,就跟见了香饽饽似的,如狼似虎。
“唔!”
阎罗骂咧:
可,这把剑……
“阎大人!”
江湖之广,称心恩仇。
一只手将他拉了上去。
那凤璃黛究竟甚么来头?
可荆天勒住缰绳,来了一个急刹,所产生的惯性将阎罗‘撞’了出来。
“这是我的歉意,阎公子只需收下,至于该如何措置,是你的事。”
“阎公子是习武之人,又是萧女人的老友,本日之事是我忽视,为表歉意,此剑便赠送阎公子。”
阎罗仗义的挥起一掌:
“快飞!”
“?”
重明鸟还小,不会飞。
急得它屁股摆布晃,尾巴尖的翎毛都吓掉了五六根,一边逃窜,一边尽力的扇着翅膀,冒死的飞起来一两米,又掉回地上。
等阎罗跑到了人多的街上,这才发明叶锦潇没在中间,许是刚才混乱,二人分头跑了。
“至公主言重了。”
额头吃痛。
她定不是桑北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