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走私1859_第十九章 买奴记(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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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想到这里,李永吉才决定今后持续买一批十三四岁的孩子过来,这批人他会带在身边,跟其别人分开,专门堆积在一起接管本身的洗脑教诲。

是以,李永吉想明白了,此时要办团练的话,纯真从人才角度跟本钱角度看,费钱买奴婢搞甚么仆人团是最下策,还是直接费钱招自在人来从戎最靠谱。

说白了,还是李永吉在当代社会呆风俗了,老是风俗讲法律,风俗遵循法律,却没想到在清朝,法律底子就不健全,并且是有权有势的人说了算,是不是奴婢,有没有卖身契,并不是束缚人的首要前提,本身的权势才是。看看后代的朝鲜,说是民*主的社会主义,但跟封建王朝有啥辨别么?

奴婢跟长工,本质上的不同就是有没有人身自在,能不能随便分开你罢了,但这只是在法律上的闪现,必须打官司才气用到,但在实际利用中,为这类事儿打官司的环境很少,就算打官司,也是有钱有势的人赢。别的,实际的雇佣干系中,只要店主有权有势有武装,那么管你是奴婢还是长工,都能够当仆从使唤你,就算你是有自在身的长工,也是不能等闲离开店主的掌控的。

能够说,保持雇佣干系以及主仆干系的,实际上是社会轨制以及官府权威。社会轨制包含伦理与传统,也就是社会的普世代价观,而官府权威则是官体例令。

实际上,此时的清朝,下人这个词已经是一个泛指,普通包含两种人,一种是有人身自在的雇工,比如长工,别的一种才是没有人身自在的奴婢。

招募自在人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不但费钱少招人多,并且因为大要上没有主奴身份,少了一层轻视,还能招到更多有效的人才,比如能够招纳更多有文明的,读过书的人。如果只是费钱招募,而不是买奴婢的体例,那这些高本质成年人的冲突心就会少很多,不至于像明天如许来的这么少。

相反,如果是奴婢从戎,他们要偷懒耍滑还是会偷懒耍滑,而遵循清朝的法律,你一样是不能随便打杀、毒害奴婢的,这么做一旦被外人给告了,也是要下狱的。

想到这里,李永吉脑筋里俄然有了一个比较恍惚的假想,那就是他感觉在现阶段,他的团练应当是一支首要靠款项保持的军队,这支军队的主力,临时应当分红两部分。

李永吉只要招起人办起团练,再给这些人吃好喝好发了兵器,那么实在不需求他们都是本身的奴婢,这些人就会自发的从命你,并产生从众行动,放心的听你的话,就算出了一两个刺头,只要你能让大多数人对劲并承认,那么你便能够对这极少数人杀伐由心。

以是卖身契这东西在目前来看,并不靠谱,一旦身为奴婢的人本身不认同本身的仆人或者本身的奴婢身份,有了抵挡精力,那卖身契不过就是张破纸罢了,就算抵挡不了,还能够逃嘛,这个社会的交十足讯手腕,逃窜还是很有前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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