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崇光嘴角一勾,问:“吃饱了?”
元槐呼吸呆滞,这类话从赵崇光嘴里说出来未免也太犯规了。
元槐才记起来,自个儿早上只用过一些点心,不如何抗饿。
晌午,两人温馨地坐在火堆旁,元槐拿着火钳子,在炭火里捣鼓几下。
不到一盏茶的工夫,一盆清理过内脏的腌雁肉端了上来,一摞胡饼也早就放在桌上了。
元徽凡毫无防备,任由马尾啪啪啪地打在脸上。
元槐打了一个饱嗝儿,肚子都给撑圆了,感受把这辈子没吃过的甘旨全补返来了。
大雁是一夫一妻的植物,结成朋友以后便永久不会叛变对方,就算是一方离世,另一方也不会再找朋友。
下一秒……
赵崇光眉梢一挑,笑意温存,“王秉恩,去取炭火来。”
但这事儿也不是他能说的算的。
元槐也是射完箭后,才发明赵崇光的走路姿式不太对劲,伸手一摸才晓得他伤口开线了。
元槐曾听闻,大雁意味着不死不渝的爱情。
但靶场上她出的风头太盛了,倘若再不晓得避嫌,恐怕内里的人会将她视作眼中钉肉中刺。
“主子这便安排。”王秉恩会心,哈腰拾起地上拴着脚的大雁,出去传话。
话音刚落,咕噜一声,她的肚子很不争气地叫了起来,身材力行地否定了她说的话。
中间的赵崇光拆下大雁腿,撕成小段,夹入胡饼当中,递给元槐,那双瑞凤眼中盛满了笑意。
这一次,他没有自称朕。
提及来,不管宿世还是现世,她都没吃过野味。
赵崇光屈尊降贵,手里翻转着穿在大雁身上的竹棍,刷上蜂蜜,撒了一些香料,翻面持续烤制。
元槐擦了擦嘴,后知后觉地发觉到本身用错了茶杯,倒是茶杯的仆人毫不在乎。
只见那雁肉烤得光彩金黄,滋滋冒油。
她讪讪地问:“陛下,如何辩白这雁肉是生是熟呢?”
“谢陛下。”
奉上门的美食,元槐反面他客气,一口下去,雁肉的汁水在口腔中刹时爆开,蘸上芝麻酱,口感了得,肉丝清楚。
红衣上的血迹会变成黑斑,实在还是比较显眼的。
“噗呲,噗呲~”一大滩热乎的马粪,精确无误地往元徽凡脸上喷去。
马吃草不会嚼得很碎,马粪里另有没消化的草料,一股马粪掺杂着马尿的骚臭味劈面而来。
“……陛下,臣女另有事,可否先走一步?”元槐真降不住他这副受委曲的模样。
血在服下三七丸后便垂垂止住了,但是伤口缝针线崩开了,还是要好好措置。
在吃这方面,元槐确切没甚么讲究,熟了就行,太生的就难以下口了。
反观元槐烤的那一只,大要看着烤熟了,她拿起脍刀,割下一块放进嘴里,实际只烤焦了内里的皮,内里还带着血丝。
元槐只想尽快脱身,便找了个最低劣的借口:“臣女不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