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汉时,东海孝妇养姑甚谨,姑曰:“妇养我发愤,我已老,何惜余年,久累幼年。”遂自缢死。其女告官云:“妇杀我母。”官收系之,拷掠毒治。孝妇不堪痛苦,自诬服之。时于公为狱吏,曰:“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不得理,抱其狱词哭于府而去。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枉杀之,咎当在此。”太守立即身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雨,岁大熟。
②逡巡:一顷刻。
汉朝时,东海郡有一个孝敬的媳妇,她奉养婆婆非常恭谨。婆婆说:“媳妇奉侍我非常辛苦。我已经老了,何必怜惜剩下的年代,悠长地扳比年青人呢?”因而就吊颈他杀了。她的女儿告到官府,说:“媳妇杀死了我母亲。”官府逮捕了媳妇,酷刑鞭挞,非常暴虐。孝妇受不了酷刑,无辜而认罪。当时于公当狱吏,说:“这个妇人奉侍婆婆十多年,因为孝敬而名声传遍四方,不成能殛毙婆婆。”太守不听他的定见,于公辩论,没有压服太守,抱着定案的文书,从官府里哭着分开了。今后今后,东海郡蒙受大旱,三年未曾下雨。前任太守到职,于公说:“孝妇不该该死,前任太守枉杀了她,灾害的本源应当在这里。”太守当即亲身前去孝妇的宅兆祭奠,还在她的墓上设立表扬的标记。天上立即下起雨来,这一年庄稼获得了大歉收。
王裒,字伟元,城阳营陵人也。父仪,为文帝所杀。裒庐于墓侧,朝夕常至墓所拜跪,攀柏悲号,涕零着树,树为之枯。母性畏雷,母没,每雷,辄到墓曰:“裒在此。”
【译文】
【译文】
【注释】
【注释】
王祥,字休征,琅邪郡人,生性非常孝敬。他从小死了母亲,继母朱氏不慈悲,多次说他的好话,是以他又落空了父爱。每次都叫他去打扫牛棚。父母抱病,他日夜服侍,不眠不休。继母想吃活鱼,当时天寒地冻,王祥就脱下衣服,筹办破冰捉鱼的时候,冰俄然主动裂开,两条鲤鱼从水中跳了出来,王祥拿着鱼回了家。继母想吃烤熟的黄雀,就又稀有十只黄雀飞进王祥的帐子里,他烤好拿去奉养母亲。同亲的人都赞叹,以为这是王祥的孝心打动上天的成果。
①谮(zèn):诬告、说别人的好话。
①雒阳:即洛阳。
【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