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一睁眼,我才发觉此人长得实在是好,特别是那双修眉俊目,实难刻画,便是与我那祸国殃民的三堂兄比起来,也几近毫不减色。我一时看得出神,竟忘了言语,直等他挑了挑眉梢,这才认识到与他间隔太近,忙就今后退了半步,结结巴巴地问他道:“你醒啦?”
先是一不留意在小径上踩到了条青蛇,我这里尚未惊叫出声,那条蛇却先从地上弹了起来,再落地便就变成了个青衣男人。他本向着我瞋目而视,待看清我的模样,态度顿时大变,连连向我作揖赔罪,只道:“不谨慎惊扰公主,抱愧抱愧!”
我这才放了心,干脆把另只脚上的鞋袜也除下,两只脚都放入了溪水中。溪水微凉,激得我不由打了个寒噤,可那脚上的痛感却也消逝了很多,我忍不住轻舒了口气出来,一边泡着脚,一面昂首去瞧四下里的风景。
这都甚么乱七八糟的啊!
他闻言行动一顿,先转头瞥了一眼水中倒影,这才抬眼看我,目光重新一向打量到我踩在溪水中的双脚。
红袖许是会错了意,闻言忙道:“公主莫怪咱家大王,昨夜里谷中来宾浩繁,又都是为了贺大王丧事而来,大王少不得要陪着多饮几杯,醉了也属普通。”
就在离我几丈远之处,一块大如磨盘的青石上,竟是卧着一小我,远了望去,除却衣衫边角偶尔随风稍稍轻摆,那人竟是动也不动一下,好似睡死了普通。
这般一想,顿时感觉内里天气都亮了很多!待由红袖服侍着穿好衣衫,又吃过些饭食,我便起家活动了一动手脚,与红袖说道:“我吃很多了些,要出去消一消食,你可要跟着我?”
黄袍怪俊美无双、无人能比?
我顾不上脚痛,只慌乱向那“白球”施了一礼,报歉道:“不测,不测,纯属不测。”
红袖眼神还盯在盘子里那只烧鸡上,不幸巴巴地说道:“奴家还饿着肚子呢!”
“归去啦,归去啦!”
“是呀。”红袖点头,抬起玉手往床脚处一指,“就那,奴家在那做了个窝。”
想我堂堂奇葩公主,跟在母后身边一十六载,甚么样的俊男美女未曾瞧见过?别的临时不说,就我亲爹圣武天子,那就是大夏朝驰名的美女人,更别提赵王府里我那位长得祸国殃民,走到哪都能惹下情债的三堂兄!
红袖眨了眨她那双水灵灵的桃花眼,“奴家就在您床脚那卧着呢啊!”
“喝醉了?”我又问。
如此看来,这竟是小我了,真是奇怪!
红袖曾说过,普通妖怪醉了酒多数会闪现本相,便是道行高深的能保持人样,也多少要暴露些马脚来。
我瘸着腿脚走畴昔,拣了块洁净平整的青石坐下来,除下鞋袜细细查抄脚上伤处。也幸亏本日想着要在谷中多转一转,特地穿了便于行走的软靴,比绣花鞋丰富很多,靴面虽被那刺猬的尖刺扎穿了,脚指尖上却只落了几个小小的红点,未曾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