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野人_第一零三章如何吃红烧肉配米饭?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头上便是朗朗好天,身边便是滚滚大河,面前另有极具糊口力息的各种厨具,云川还不断地繁忙着,可就是如许,站在远处围观他的人却感觉族长此时非常的不幸。

云川遴选好了猪,就找来槐杀猪,为了杀这头猪,云川乃至专门打造了三柄杀猪刀,一柄桃叶刀用来刺破猪的胸膛以及心脏,这类刀的好处就在于能够敏捷的放血,趁着猪还没有死透的工夫,借助它身材的天然律动,将更多的血从它的肉中间挤出来。

“要吃猪肉那边多的是,让仆妇们做好就是了。”

云川晓得糙米的营养代价比精白米的营养代价高,但是,在这个该死的洪荒天下里,云川只要――好吃,好吃,好吃――他吃的细粮已经太多,太多了,肠子里满是食品粗纤维,一个整天拿竹子当首要食品的人,底子就没有甚么排便困难题目。

云川笑着对她们道:“吃吧!”

当猪血流洁净以后,仆妇们就往一个陶瓮里装滚烫的开水,水装了大半缸以后,夸父就一小我拎起这头一百五六十斤重的猪,放进陶瓮里浸泡在水中。

槐,绘,也纷繁跟着走了,只留下阿布一小我看着平台上狼吞虎咽的三个少年。

云川眼看着槐摘走了猪的心肝脾肺肾,看着他从猪肚子上剥离了两大块乌黑的板油。

制作红烧肉的五花肉,必然要在风中晾一两个小时,为的是去除肉里边更多的水分,也是为了解除猪肉的腥臊味。

槐脱掉上衣,暴露一身的腱子肉,手里拿着一块漂泊在水面上的火山石冲着猪的身材就狠狠地蹭了下去。

半小时后,会呈现整锅水泛红的征象,其上浮着一层淋巴杂质,气味奇臭,此时肉尚生,水为温水,将水倒掉,利用温水冲刷并将猪肉搓揉一遍,如此便去除了猪肉的腥骚味。

常日里杀猪杀的多了,加上家伙趁手,槐一刀就射中了猪的心脏,这头猪本来降落的嚎叫声,立即变得锋利起来,然后就敏捷的戛但是止。

红烧肉的汤汁也再一次被收干了,云川听到猪肉在高温下收回的哧啦哧啦的响声。

揭开盖子,撒了一点盐,丢了一把蒜瓣,就不断地翻搅,猪肉红彤彤的,看起来非常软糯。

第三把刀就是一柄剔骨尖刀,专门用来分离骨肉用的。

云川手里的稻米可不是甚么糙米,蚩尤他们族中也有这东西,不过都是糙米。

两种味道伶仃分开,都不能勾起云川的心境,但是,当这两种味道异化在一起以后就像一把把刀子插在了云川的心头。

云川捞出猪肉用净水洗了几遍以后,就把姜葱蒜都丢在猪肉上,用竹筚盖起来。

并且糙米只是脱去了稻谷的外壳,其他的部分都是保存着的,色彩凡是为深棕色或者是浅棕色。

加入书架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