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朋友们呢?
像程权一样,他的侄子程思也有一等一的好样貌:肥胖的高个子,和婉却不女气的马尾辫,白净的脸庞和诱人的浅笑,让很多来店里消遣的客人觊觎非常,只可惜他已名草有主。
“行了行了,晓得你是同性恋。”程思扬眉,往调酒壶里倒了些温水,“要不要每天把直男二字挂在嘴边啊?我就随口一问,这不是看你形单影只,感觉你不幸,但愿你早日脱团吗?”
林曦穿好衣服往外走,一出门,就被冷风吹得一个激灵,醉意去了大半。他缩着脖子裹紧夹克,把手缩在口袋里,沿着烟袋斜街,快步朝能打到出租的通衢走。
这家吧的第一任仆人名叫程权,是个非常漂亮的中年男人。一年前,他跟他的英国恋人杰森移民英国,将这家酒吧交给他的侄子程思办理。
老羽士也不恼,就在前面巴巴地跟,一边跟还一边念叨:“哎呀小友真是面善,我与你一见仍旧甚是投缘,不若替你算上一算,与你求一求姻缘?”他走路很轻,没有任何声音,如果不是有影子,林曦几近要他把当作鬼。
程思的“主”名叫刘进,是个很浑厚的北方男人。他们两人一起运营着这家酒吧,常常停止各种主题活动和派对,把买卖搞得红红火火。
“好吧。”程思拿着调酒壶摇摆起来,还调皮地耍了两个花式,“那两小我生赢家啊,我们这些凡人只要远远地膜拜就够了。”
“你说阿谁20万字的杂志连载?估计火不了。”林曦喝着蜂蜜水说,“跟你说实话,我感觉我在写作上就如许了,不成能有甚么大出息,起码一时半会不会有甚么转机……以是我想先找个女朋友,看看爱情的津润能不能给我带来古迹。”
“我晓得。路上谨慎,电话联络。”
林曦这才回神,他看看司机,又看了羽士一眼,拿不定主张。
“他说:啊?告白?那我可没经历……向来都只要别人跟我告白,还真没碰到需求我主动的时候――擦!”
“不如何样。”林曦略微复苏了一点,听到程思的发问,立即撇撇嘴,“他一基佬跟我一向男搭讪,能如何样?啧,以是我就不肯来你这儿,你说我一个直男每天混在基佬堆里像甚么模样嘛……”
“别如许啊哥们,”见林曦愁闷,程思赶紧劝他,“你现在才27,还年青着呢!别低头沮丧的,打起精力来!”
“写*爱情小说,感谢。”林曦一边笑一边点头,“再说,会写小说就闲谈爱情?那我还专门写推理悬疑跟可骇小说呢,你看我会破案和降妖除魔吗?”
车里堕入了沉默,司机等了一会,不耐烦了:“先生,你们到底是不是一起的?我们走不走?”
北京,暮秋。
“既然焦急,那就快走吧。”老羽士微微一笑,随即报上一串地点――恰是路遥家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