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把乌黑的枪口对准了雷军,自傲滑头的说道。
不搏一搏如何晓得有没有胜算呢,万一刘强手中拿的是一把假枪呢?
“那就只好我本身亲身脱手了,去死吧!”
“那我如果两条路都不选,那我如果给本身缔造第三条路呢?”
“你们都给我上,杀了他!”
刘强把手指头已经放在的扳机上。
“不,你别过来,我另有一颗枪弹,在动一步我就打死你!”
雷军冷冷的对着刘强说道,实在他枪里另有一颗枪弹,只是雷军想专内心战术来击溃刘强的心机防地罢了。
“两条路都是死路一条,有甚么辨别吗?”
“戈壁之鹰,银色,最多可存弹七颗,最短换弹记录是3.24秒,充足了!”
砰!
“腕表?”
雷军咬紧牙关,一个侧身翻滚在地,奇妙的躲开刘强的枪弹,实在浅显人是不成能遁藏枪弹的攻击的,因为枪弹的速率比人的反应速率和做出应对办法的速率还要快,这需求预判。
他额头上流淌着豆大的水珠,不晓得是毛毛细雨,还是汗珠,看到了雷军的技艺,他害怕了,不过还好,本身有人有枪充足了杀死雷军了。
何况,沈天豪是做大事的人,只要他不获咎沈天豪,沈天豪也不会,也懒得来管他的破事。
那本身岂不是徒然的就义了本身的性命?
再畴昔,枪但是他的媳妇儿,以是对枪的体味,足以让他反杀刘强了。
枪声很宏亮,另有一种扯破人的耳膜的感受,仰仗着本身对枪的体味,雷军做出的反应是,只要比及枪弹打完,就能冲上前去对刘强一击必杀,就算他有备用的枪弹,也是来不及改换的。
枪声响起,刹时突破了这昏黄黑夜的沉寂,枪口出的火花,仿佛一朵拂晓当中的花朵,妖艳,夺目,另有致命的伤害。
对,雷军手上还带着一块腕表呢,只要本身应用好这块腕表,就能一刹时的压抑住刘强。
刘强躲到了面包车的后车厢处,对准了机遇,两只手握枪,对着雷军就是一枪打出去。
让小地痞顶上,然后本身找机遇杀了刘强,那岂不是更加的轻易,更加的稳妥吗?
“啊!”
“你说的没错,这两条路并没有甚么辨别!”
“哼!”
雷军的技艺,对于这十多个杂鱼地痞还是充足的。
刘强很严峻,因为雷军的模样很可骇,并且他晓得他如果落到了雷军手里,必死无疑,成果也让他很惊骇,以是她严峻了。
让你从一写到五百,给你一个庞大的环境,你就会很轻易出错。
之前雷军对他的打压,另有其他的旧账就能一笔给算清楚了。
“另有三发枪弹!”
“可爱!”
砰!
“雷军,给你两条路,一条是本身在我面前告终本身。第二条,就是我亲身用枪崩碎你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