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的酸楚,另有那没法禁止的欲望,逼得我忍不住仰天嘶吼,逼得我俄然将手腕放在嘴边,用力的咬了下去,如果非要喝人血的话,我甘心喝本身的鲜血!但是……
孙芸的呼喊声从楼上传了下来,我却连头都不敢回,直接冲出了小区,冲上了大街,我真的好怕本身再面对她时,会再一次忍不住,会真的咬下去。
鼻子俄然皱了皱,仿佛又有香味传过来了,该死,我明显已经避开了人群,为何另有人来打搅我。
或许这又一次证了然,我已经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怪物。
太香了,我在冷巷中越走越远,越走越深,顺着那香味。
巷尾,早已被鲜血铺满了,一个被撕咬到支离破裂肠穿肚烂的尸身躺在那边,面孔早已看不清了,连男女都已经分不出来了。
咔,一只手捏住了我的脖子,将我整小我拎了起来,天……他的力量的确……我足足有一米八啊,竟然被他抓在手里像拎小鸡似得。
太香了,这就像儿时,父亲第一次带我去吃肯德基,那酥脆嫩滑的鸡翅,那甘旨多汁的鸡腿,这就像每次过年回家,母亲老是会做她最特长的红烧蹄膀,还是在我饿了一天的环境下端到我面前,让我完整没法顺从。
一步两步,越来越近,也越来越香,五步六步,拐角近在面前,我满脸冲动的扑了上去,绕了畴昔,但是成果却……
“咦?”男人看到了我,神采一阵错愕,而我……几近想也不敢多想,在神智被吓醒的刹时就扭过了头,发足朝巷口奔去。
“别过来!我……我不要烟,别靠近我!”我嘶吼道,站起家扭头就走。
孙芸那傻丫头,被我那样对待了结还是放不下体贴,还想看看我是不是生了病,抱病?好笑,我底子就已经死了,然后还变成了怪物!
“擦,甚么人啊,不要就不要嘛,凶个屁,不会是阳痿吧。”女人鄙夷的盯着我的背影,可我却连辩驳都不敢,连转头看她都不敢。
“老板,给我酒,最烈的那种!”小卖部的门口,我奋力嘶吼道,也不等老板反应就把手抓向了一瓶二锅头,我好想好想灌醉本身,好健忘方才的猖獗。
不自发的,我就绕开了热烈繁华的大道,走进了黑漆漆的冷巷中,这并不是我那晚走过的冷巷,但我还是忍不住想起了韶华,如果能够的话,我很想再见她一次,我很想……干脆被她吃掉算了,省的这么痛苦,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
愣!没有人能想到我接下来看到的会是甚么,望着那暗淡的巷尾,我整小我都愣住了,这比起我发明韶华想要吃掉我更加的可怖,更加的令人惊诧。
“滚蛋!”我咬紧牙关避开了她,小女孩愣了愣,委曲的撅起了小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