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来,多少文人骚客对那对三寸小弓足,有着莫名的神驰和推许?
那三寸弓足上传来一股儿淡淡的香味,另有一点轻微的汗味,以及从灰色高跟凉鞋上感染的皮革味。这味道是如此的实在,乃至于秦朗觉得本身是糊口在梦境当中。
那娇小敬爱的小脚,被一层薄薄的丝袜给裹住,平白添上几分昏黄的奥秘色采。因为害臊,前面的珍珠豆蔻,微微伸直,仿佛娇羞的新娘子,是那般惹人垂怜。透过薄薄的袜尖,秦朗能够看到,那粉红色的小脚指上,涂着诱人的指甲油——鲜红色的。
那苗条的玉腿,套上丝袜以后,团体闪现出一种朦昏黄胧的奥秘感,这类奥秘感,对男人一样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教员,我喜好你。”
乐馨不晓得他有了神农鼎,现在,在乐馨的眼里,他就是一个在乡村种地的小农夫罢了。但是乐馨不但没有看不起他,反而还情愿为他做这些事情。
他想要获得女神的喜爱,想要将女神占为己有。但是令他没想到的是,本身竟然不费吹灰之力,乐馨教员竟然主动投怀送抱。
那敬爱的小下巴,才是女人最称手的利器,或者应当说,躺下的女人,她们的下巴,对男人有着一种莫名的魔力。因为看到这一处,仿佛能够极大的满足男人的征服欲。
“新罗绣行缠,足趺如春妍”
随后,她悄悄去脱本身的银灰色高跟凉鞋。
这个天下上的女人,最美的时候,不是扮装后,而是躺在床上的时候。统统的女人都不会晓得,她们躺下的一顷刻,会令多少男人猖獗?而她们更不晓得,她们躺下去的一顷刻,最吸引男人的,不是胸,也不是腿,更不是脸,而是她们的下巴。
秦朗的手,从上往下,沿着乐馨精美小巧的膝盖,一起向下,来到小腿。小腿上的肉颇具弹性,手感更是让秦朗爱不释手。
但,一个女人,不但仅是靠一双腿来吸引男人的,她们的满身高低都是完美的艺术品。很多女人不会晓得,脚,也是征服男人的一大利器。
如果说,女人穿戴高跟鞋,揭示出来的是一种高雅的美好,像一只傲岸的白日鹅。那么,她们脱了高跟鞋,便是揭示出一种灵巧的和婉美,像一只敬爱的小绵羊。
有多少男人,想冲要上去,撕破它,咬烂它?想要对内里的宝贝,一探究竟?
乐馨的另一只小脚,放在秦朗的胸膛上,两人这般含混的姿式,比起新婚伉俪,还要让人流鼻血。
那饱满而又暖和,嫩滑中带着丝丝电流的触感,让他的心头,一阵狂热。
秦朗悄悄低下头,微微吸了一口气。
秦朗想要将乐馨的凉鞋解开,却因为向来没有解过女人的凉鞋,而笨手笨脚,白白忙活半天,累的满头大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