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真是把我吓了一大跳。
这个题目的答案我也不晓得。不过我真的想说,丽卿姐,你实在是高看了人类。跟着期间的生长,科技手腕的昌隆,地球变得越来越小了,人与人之间的来往体例也变得花腔繁多。天下热烈了,敬爱情的保质期早已变得越来越短,乃至有的长不过一夜。
“或许他们还感觉,一辈子那么长,那么长呢!”丽卿想了想,俄然噗地一声笑了,“你说,这些人类的情情爱爱真的能够永久稳定吗?我见过那么多人类,平生一世一双人,如果一个死了,另一个寻死觅活的有,状如槁木的有,发痴发颠的也有,哪怕人不死,心也死在那一刻。但是这莫非不是因为人类的性命太短吗?如果给了他们悠长的性命,又将如何呢?一小我对另一小我的恋慕,能保存多么长?一百年?两百年?三千年?……”
人类最好的东西是情.爱,我看懂了,丽卿把白龙带到这里来,是想对他说这个吧?
这其中年男人,就是如许,与冰棺中的女子一起,过着极其简朴、甚么物质寻求都没有的糊口。就从视野移入洞窟的那一刻起,洞内的景象就不再是静止的,无数个糊口的小小片段就像走马灯一样在面前闪现。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只要能看到她,就感觉仍然是好的,每天在酷寒的处所栖居也没有干系,就仿佛她没有分开过。
像面前这个搬到冰山之上,与爱人的尸身起居于一处的男人,像他一样的痴情的男男女女,也是只要当代才多见,到了我们的期间,都已经将近绝种了。
只要这里,能够让他留住一小我的躯体,悠长不腐。
以是,不要说三千年,连我们平生这短短的几十年,能够果断不移的话,都已经算作是一个古迹了。
晶莹的冰块中躺着的,是一名女性,看上去很年青,很斑斓,也很温馨。冰晶构成的棺椁使她的面庞变得有一些恍惚,但是这恍惚,更让她看上去不像是毫无朝气的亡者,倒像是堕入了安静的就寝。
以我这个当代人的目光来看,面前这位当代男人日夜守着一具尸身的行动应当被划入“变态”的行列了。但是,看着这小我非常竭诚,乃至显得有些虔诚的眼神,又感觉对他讨厌不起来。
山洞里的平常用品一应俱全,有床,有桌椅,乃至有书厨,真不知这些都是如何搬到这山上来的。洞窟的一隅堆着一些柴米,另有猎获的野味,炉灶支在靠近洞口的位置,离冰棺极远,明显是担忧生火的热度对冰棺产生倒霉的影响。
我差未几明白了这究竟是如何一回事。大抵是这个男人的爱人不幸故去了,而他,不能接受与爱人天人永隔的究竟,以是,就以如许的体例把她留住,与本身共同度过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