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之长生路_278 法法典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大汉开朗道:“好说,我叫曹乾,这是我弟弟曹坤,前面那些是我们族人。”

西安城,林长生神采乌青的看着上面的三人,冷冷道:“说,谁叫你们这么做的?”

自台湾那伙人得了中原正统,天下的战事已经有些安静了下来。他们占有中原泛博之地,林长生的明教占有西方,凸起关中一部,而元庭残留权势才进入了蒙古。

之前,明教是一个江湖教派,可现在,明教是一个节制大块地盘的朝廷,不能再用教派那一套了。有了这个认知,他们看时也很当真。

世人迷惑,但也有一些明白人。大师都不笨,一想就转过来了。

明显,这是朝廷对江湖权势的一种让步,或许也有侠王府的影子在。但就林长生看来,这条法律比大陆法单单的杀人偿命好多了。

年青人目光一亮,道:“多谢,鄙人感激不尽。”

三人如临大赦,顿时连滚带爬的跑了出去。杨逍起家道:“教主,这事……”

韦一笑起家道:“禀教主,按照俞三侠动静,他们进入了蒙古。”

这条与后代大陆的法律分歧,有些浅显法的影子。无端杀人,就是你胡乱杀人,如许的人要杀人偿命,但如果杀的是恶者,经百姓举证,则无罪。

杨逍抱抱拳,有些萧索的走了出去。

黄沙中,一人影缓缓走来,不待靠近,便远远道:“诸位,打搅了。鄙人于戈壁迷路,已三日未尽食,不知可否卖些食品给鄙人?”

林长生大笑道:“这么说,我们还真是有缘。”

台湾打下天下很快,有很多题目还需求措置,以是他们停下了脚步,措置内政。普通的事情林长生也不去观注,但有一点,却叫天下统统武林门派心惊不已。

这部法典,林长生之前就看过了,他把内里首要的东西划了红线,特别表白,如第一条:人生来法权划一。在法面前,谁都一样,没有例外。另有第七条,江湖者武力强大,动辄取人道命,若恶者,尚可;若善者,难道为恶?故,无端杀人者,诛!

这个时候大陆人才晓得,本来朝廷下的侠王府是江湖权势。同时,朝廷也公布政令,设六扇门,专管江湖事。

吃了晚餐,世人开端了会商,过程很顺利,他们就遵循这部法典,连络明教教义与世俗品德,自行定下了本身的法律体系。

很快,一人就畴昔了,他们也看了一遍法典,世人齐齐赞叹,特别对林长生划出的那些东西,看似与大师的理念抵触,可换个方向一想,本身等人做的,不就是法律规定的吗?行侠仗义,不正如此吗?

加入书架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