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之血翼死神_香港旧时期海盗资料(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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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年,港督璞鼎查(HenryPottinger)特地拜见了闽浙总督,参议海盗题目。璞鼎查随后命令,除非海盗们当场进犯英国商船,英国水兵不该主动进犯任何海盗怀疑船。璞鼎查也向大清钦差大臣耆英包管,英国兵舰将不会主动干预任何中国船只,这等因而公开宣布英国水兵与中国海盗“井水不犯河水”。

根据:【跟着英国将第一次鸦片战役的“胜利果实”消化安妥,其在远东的职位更趋稳固,对于中国海盗的态度也转趋主动。】

1847年10月,英海内阁致信其远东舰队司令,明白表示,清除中国东南地区的海盗,“不但对英国的贸易好处非常首要,并且对促进英中干系也非常首要。”英外洋长巴麦尊(HenryJohnTemplePalmerston)提出,应与中国官方建立按期的合作机制,中英合作对抗海盗题目,能够有助于鞭策两国的政治干系,并进步英国的庄严。

3.以文明自居的港英法庭,对海盗的措置,多合用放逐刑。而放逐对于能刻苦刻苦的华人来讲,并不成怕,反倒供应了很多逃窜的机遇。1848年,一艘运送华人放逐犯到马来亚槟榔屿(Penang)的囚船“伍德将军”号(GeneralWood),在半途产生了的暴动,大多数犯人胜利脱逃。

A打算背景:1847年10月以后的香港。

2.港英当局也雇佣了一批“耳目”,刺探海盗的意向。但这些海盗出身的耳目,却操纵这一特权,大肆欺诈讹诈,向当局供应假谍报,导致很多无辜者被当作海盗被捕。英国的官方文件中,就记录杜阿波(音译,TooApo)和马周望(音译,Ma-chow-wong)这两位“耳目”,因为欺诈讹诈而终究被判入狱的案例。

1847年之前,港英当局的政策:

1844年,香港海盗已经建立起了具有150艘战船的庞大舰队。

1.港英当局还专门建立了“调查注册处”(CensusandRegistrationOffice),对辖区内的华人船只实施注册轨制,要求船长必须将注册号清楚地标写在船首。注册处具有法律权力,能够对香港及其水域内的由华人利用的任何房屋和船只停止搜索。

英国军官要求英国贩子们时候警戒,因为“中国海岸的渔民们都是恶棍、海盗和私运者,他们在时候找机遇捞一票。他们先是很和睦地呈现,如果发明你的船没有抵当才气或不如他们的,他们就会趁机行动。如果你没带着兵器,千万不要去一个陌生处所,也不要让中国人上船。”

被抓获并被审判的海盗,常常只是些推出来顶罪、趁便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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