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不答应失利,神不答应叛变。”费尼兹被白叟指导着走进神庙里。
白叟手捧着一套衣服走了过来,渐渐地,悄悄地来到他面前,“这是你的打扮,另有这条项链,戴上它,你将成为以一名神的血之猎手!”
“你是谁?你要干甚么?”
――《狼王》封面语
“这个烙印将指引你完成神的唆使,叛变者和失利者将永久困于此地!”费尼兹四周张望,公然这个神庙墙壁的四周都是死人的骷髅,他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向门口退去,内里竟然是没有迷雾的!玉轮藏在云层里,只要微小的光,这不科学!他环顾四周,连棵树都没有!他不晓得本身在那边,只要面前的神庙,这完整出他做为一名雇佣兵的知识,他的双脚软,完整不听节制。
“神之语,神之光!”费尼兹看着石头。
你止步于夜晚最后一丝残阳,她追随凌晨第一缕光芒;
耳边响着低语,费尼兹睁不开眼睛,“他死了”,仿佛有人在抬着他,“埋了他吧。”费尼兹已经得空理睬身边的人在说甚么,因为他身上的被饥饿的野狗咬出的极大伤口让他疼得几近难以忍耐,他感受本身的身材将近炸开了。他的脑海里出现本身和火伴被野狗群攻击的影象。
“你情愿支出你最贵重的东西吗?”
“神赐赉汝生命,神也能够剥夺汝命!”费尼兹渐渐地穿上玄色的上衣,然后是紧实的风衣,戴上近似弁冕却有些褶皱的帽子,上衣的领子立起来能够挡住本身的面貌。
“不想!”费尼兹终究听清楚了一句话,不过他从未听到过这类声音,像是不颠末说话而是直接传进他的大脑里,不过仿佛对方能挽救本身。
“可不要悔怨哦。”暗影里走出来一名满脸皱纹的白叟,他哈腰驼背,法度很慢。费尼兹耳边响起了本身和阿谁奥秘声音的对话,顿时笑不出来了。
他的项链开端光,他的脑海想起的声音,“往西走,寻觅格里特的伍德教堂坟场!”
“神赐福的兵器,将净化你肮脏的身躯!”白叟从神庙当中的石桌上拿起一把拐杖交给费尼兹。费尼兹两眼无神,像个傀儡,接过拐杖
有望,吾王!”
“她是一只燕,飞向远方,你是一头狼,平田野望;
“我不怕贪婪的盗贼,也不怕成群的军队,我惊骇那些血之猎手,我看到他们了!他们甚么都不要,只要我的命!不晓得这群神经病到底从那里来的,另有不为了钱就来杀人的,我又没杀了他老爸!我固然号称杀死千人,可多数是老百姓和怕死的蠢蛋,我从没想过本身会成为血之猎手的目标,我毫不是那些杀人狂的敌手,我不想死!我也不晓得该如何防备他们,我已经的三天没有合眼了,他们也不来找我喝酒了,他们都以为我疯了,我必须把这写下来,不然我死了也没有人晓得,我不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