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爷_第18章 魅力还是魔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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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是一本好书。对我俞兴言或许不是,但对浅显读者绝对具有一种勾魂摄魄的魅力。不,应当是魔力。所谓百花入百眼,你不喜好不即是别人不喜好。一本书不成能奉迎统统读者,但只要大多数人喜好,这本书就算是胜利了。”这个时候,俞老板好象俄然明白了甚么:“是的,老夫风俗了读那种直接入题的话本,一时候还接管这类娓娓倒来的书。”

因而,俞兴言就从枕边抽出那份稿子又读了起来。

俞兴言就一个女儿,自她嫁到外县以后,老头儿也懒得回自家宅子,常日里就住在店里。晚间喝上两杯酒,看上两页书,枕着满床小黄文做黄粱一梦,日子倒也过得欢愉。

但是,本身只看了第一章,就被搅得夜不能寐,怪梦连连,可见这个故事的短长之处。

……

美猴王一见,倒身下拜,叩首不计其数,口中只道:“师父,师父!我弟子志心朝礼,志心朝礼!”

合上稿子,俞老板还是不感觉这故事有甚么出奇之处。

前面的作坊里,侄儿俞士元正领着匠人在刻一本新书,有人在说话,有人在玩弄机器,有些吵,叫他不觉心浮气躁。

祖师道:“你是那方人氏?且说个乡贯姓名明白,再拜。”

很久,他才定下神来,喃喃道:“本来是梦,本来是梦,吓杀老夫了!该死的,这姓高的混蛋写的书还真是邪了,将老夫吓成如许……不对,不对……莫非这真是一本好书,是我看走了眼?”

并且,一本以植物为配角的书读者爱看吗,如果刻印成书,是不是太冒险了?

本店本小利薄,没有十成掌控的事还是不做为好。

本身之以是有眼不识金镶玉,那是因为之前看的书实在太多,都看疲了,落空了发明一本好书的灵敏的嗅觉。所谓,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丁爽。

看两页,如何也入不了巷,又想起高文的稿子和侄子镇静的神采,俞老板心中一动:或许是老夫太果断了,心中先自对高文存了成见。士元说得对,买卖归买卖,不能置气,或许这本甚么《西纪行》是我看走眼了。

是以,现在的话本写过来写畴昔都成套路了。一开篇必然是一大族或者权贵家的公子因为家道中落,流浪以后投奔娘舅,迎娶已有婚约的表妹。可惜,娘舅家嫌贫爱富,狗眼看人低,撕毁婚约如此。如此,读者就会想,配角已是山穷水尽了,如果换成我,又该如何是好。被这个牵挂勾引,也肯掏银子买书了。

可光是这点还是不敷的,就高文的书来看,和人间的小说又有分歧。那就是:写得很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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