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风坐起家子,体内玄功搬运,刹时将湿透的身子蒸干,随即起家下床,翻开了门。
赵风猛的展开眼睛,两边汗流如浆。
半晌以后,城主府后门骏马嘶吼,一队黑甲军士策马奔腾,奔出城门,直往城外冲去。
当年母亲生赵云时,难产而死,父亲悲伤欲绝,不到一年便随之而去,当时候,赵风才八岁。
赵风具有初级的灵魂类武魂――魂炎,恰是救治灵魂的最好良药。
“喝――”
一行军士飞奔出城后,由曹正村带领,世人很快来到了那张家之人埋骨之地。
“大哥,大哥……”
“说甚么胡话,你天赋这么好,远比哥强,哥今后还要靠你威风呢,想一想,有一个灵引境的宗师弟弟,谁敢惹我?”赵风刹时收起心机,笑着拍了拍小弟的肩膀。
此时曹正淳白净的脸上尽是泥巴,身上模糊传出一丝血腥味,脚步如风,一个照面就来到赵风身前。
哗啦啦……
终究的成果,就是以一尊天赋的陨落,换来一尊更强天赋的崛起。
只是童渊来的有些晚,即便以枪神之能,终究也没法完美处理此时。
这小家伙名叫曹正淳,原是城中一个小乞丐,后被赵风收养,不过所谓江山易改赋性难移,这家伙做惯了乞丐,固然被收养,但仍三天两端不见人影。
因为武魂过分强大,赵云三岁的灵魂底子把握不了,几乎直接寂灭,此时刚巧枪神童渊路过此地,因看着投缘,便脱手相救。
赵风瞥了那玄色玉石一眼,刹时就认了出来。
“师父是枪神,目光天然好!”赵云剑眉轻扬,暴露一丝对劲的笑,只是仿佛又想起甚么似得,嘴角的笑容一下变得苦涩起来:“哥的天赋本来比我好,要不是我……”
“大哥,有祸事,有祸事啊!”
“哥――”
“喝――”
枪芒刹时消逝,赵云顺手将枪扔出,精确的插出院边的架子,随即他三两步跃起,径直来到赵风身边。
呼――
破败而陈腐的石门将天下一分为二,这边是无穷无尽的火焰,那便是无边无涯的血海,火焰吼怒,血海奔腾,唯有这石门永久稳定。
“恰是……恰是张家的人!”曹正淳抬高声音道。
当年的赵云方才三岁,恰是武魂觉醒的时候。
只可惜闪电毕竟是闪电,不管多麽刺眼,灿烂却只是一瞬。
黑石城只是涿郡一个偏僻的小城,很难孕育天赋,但七年之前,赵风却如同一道闪电,照亮了全部涿郡,乃至连大汉王朝排名第一的赤城学府都抛来了橄榄枝。
城主张光在看大那人的第一眼,神采就阴沉了下来。
很快,搜索尸身的法医从尸身身上搜出一件玄色玉石,其上正刻的“张”字非常夺目。
赵风站在一扇破败的石门下,耳边是血与火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