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九三_第十一节 在洛杉矶[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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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阿谁故乡伙要五美圆!上帝,他纯粹是在掳掠。”邓肯叫到,“二十九美圆便能够买一支极新的温彻斯特步枪!”

但是奥康纳和邓肯却很迷惑。“秦,如果你筹算做件衣服,为甚么不换一家铺子呢?”

“头套?”

更切当的说是在看他。一其中国人,这并没有甚么值得猎奇的处所,在洛杉矶华人并不罕见;但一个没有辫子并且又照顾兵器的中国人,这就相称的罕见了;而如果这其中国人还批示着两个白人,那就必定会引发洛杉矶人的兴趣。

成果现在奥康纳和邓肯连吃东西的胃口都没有了。

实在这是一个知识性题目。“一个简朴的假装,在掳掠的时候把头套戴在头上,然后就没有人能够看清楚我们的脸。”

在高奔驰的载重卡车上度过了可骇的十个小时以后,又在秦朗的逼迫下徒步行进了三英里,现在奥康纳和邓肯都是一副委靡不振的模样。更不幸的是,因为没有舆图指导,秦朗还曾经几次丢失方向,这导致他们没能在中午前赶到洛杉矶,乃至于不得不消车上的mRe填饱肚子……

“我同意你的观点。”奥康纳比秦朗更担忧有人认出他,而邓肯也一样如此。但他们却不晓得应当到甚么处所去。“现在我们去那里?”

“我毫不会再碰一下你的那些食品康纳也回绝到,“我甘愿买块黑面包,也不会吃那该死的‘黑豆与米的卷饼’。”

“五美圆?”秦朗制止了几近就要叫出来的邓肯,并从他的口袋里拿出两张一美圆纸币和五个非常硬币放到裁缝手里。“两个小时后我们会返来。”

当然,传闻邓肯只上过一年级,不过奥康纳却一向宣称他小时候最大的欲望是进入西点军校,并且他还读过儒勒.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以是他应当能够看懂mRe包装上的笔墨吧……

这是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穿越必定的观点。

然后他推着邓肯和奥康纳分开了裁缝店。

“我要订做三个玄色的头套。”

除了一些笼统的地理名词,比如北好莱坞,秦朗对洛杉矶并不熟谙,他只到过这座都会一次:差未几六年前――固然听起来很奇特,但那确切是在六年前――他前去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读书时,曾经在洛杉矶转机。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到过这里。

“就是能够戴在头上的套子。或……”秦朗双手比划着,并解释到,“你也能够把它当作一种刚好能够罩住人的头部的小口袋。当然,这个小口袋上面还应当有三个小孔,两个在眼睛的位置,一个在嘴巴。”

“这真令人遗憾。”秦朗耸了耸肩。不过话又说返来,即便他本身,除非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不然也不会去碰mRe。

“还等甚么?我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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