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喜鹊,真是多虑了!
喜鹊没说的是,都晓得她们暮年就被抛弃在外,目睹沈钟磬权势蒸蒸日上,朝中那些达官朱紫,公卿世家都争着抢着想把远亲女儿嫁给他做后妻呢。
幸亏甄十娘宿世就喜好美食,最爱看舌尖上的中国,做饭对她来讲倒也不是甚么难堪事,反而自娱此中,特别常常用最浅显的质料做出一桌适口的饭菜,把简武简文撑得小肚子圆溜溜的,甄十娘就有一类别样的满足。
嘴唇动了又动,喜鹊还想问清楚,见甄十娘已走了出去,就摇点头,快步追了上去。
当然了,曾经的她就是再放肆,再霸道,喜鹊也不敢直说,以是,在现在的甄十娘眼里,她之以是落得明天,都是沈钟磬那厮喜新厌旧,那日隔着珠帘,固然没瞥见沈钟磬的样貌,可他那一身大红的喜服甄十娘倒是瞧的清清楚楚。
也知以喜鹊从一而终的脑筋,让她接管这些一时半时是不成能的,甄十娘就站起来,“走吧,该做午餐了。”
跟了她五年,竟一向看不透她这颗淡泊的心,她不求繁华繁华,这平生哪怕布衣荆钗,只要能找到一个一心一意待她的人,能平生一世一双人,就好。
没有休书的弃妇,带着一对拖油瓶,夫家是权势蒸蒸日上的大将军――如许的他,怎会容她带着他的孩子再醮?
秋菊应了一声,去厨房拿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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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斯……蜜斯是……”喜鹊瞠目结舌。
“蜜斯身子不好,也多吃些肉……”喜鹊夹了块米粉肉放到甄十娘碗里,本身却夹了块鱼肉。
“……肉!肉!”快一个月没见肉了,闻到肉香,简武简文迫不及待地往炕上爬,“娘,娘,我要吃肉!粉蒸肉好吃!”
只是,她幽幽感喟一声。
除了文哥、武哥是男人,家里就三女人,祖宅前面有两亩荷塘和半亩菜地,平常日子地里的粗活都是喜鹊和秋菊打理,三个女人中属甄十娘身子差,做饭的事情就归她卖力。
趁她做饭工夫,喜鹊又带秋菊和两个小家伙打了几篓莲蓬返来,“……蜜斯的技术越来越好了。”看着桌上香喷喷的饭菜,秋菊口水先流了出来。
这谈何轻易!
以沈钟磬宽大的本性,听到甄十娘为生这两个儿子几乎丧命,就算曾经有再大的痛恨,他也会善待甄十娘,让她们母子一辈子衣食无忧。
她家蜜斯不是真的想再醮吧?
让喜鹊去荷塘捞了条鲤鱼清蒸了,又做了个粉蒸肉,煮了锅莲子粥,现成的野菜团子热一热就好,配上两碟小咸菜,不过半个时候,一桌香喷喷的饭便端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