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惧前锋团二万,龙骑军团五千,米尔大边军一万五,总计四万红色皮甲雄师,便如秋色中的枫林,火红火红。
“敢逃窜?......”
“父亲,塞恩是谁?”身边的盖伦问道。
公元六百四十七年秋,英格兰堡城下,太阳初升,大雾尚未消逝,沉寂数日的德玛西亚军俄然动了。
血战在英格兰堡展开,德玛西亚与诺克萨斯的军队寸步不让相互拼杀,两边都杀红了眼,尸身狼籍,鲜血在城楼低洼处汇城了一个个小潭。
德玛西亚与诺克萨斯的攻守战持续了六个小时,太阳逐步落山,乌云在天涯嘶鸣着划破雷电,腥红的鲜血流了满地,扑鼻的腥臭味弥散在喧闹半晌又堕入一片死寂的废墟之上,摄民气魄的哀鸣和剑影垂垂在风中消逝,浓厚的灭亡气味让人几近堵塞。城堡下狼籍的黄沙地上,除了堆积如山,狰狞而可骇的尸身外,再也看不到半个活着的人影,德玛西亚已经撤兵,将军队驻扎在城外二里出的山谷间,而守城一方诺克萨斯的官兵陨失过半,城楼上的守军怠倦而断交。
凄厉的嘶喊声,我感受我被人用力的推开,我酿跄了几步,等我再次站稳,那名德玛西亚兵士从城楼上摔了了下去,而本来我站的位置,多了一片血泊,血泊里躺着一小我,那小我我再熟谙不过了,他是我的同亲,我的好兄弟,他的胸口插着一把衮衮的钢刀,鲜血顺着插着钢刀的洞穴里流下来。
城楼之上,诺克萨斯军队晓得了此番的艰险,但他们毫不泄气,以甲士特有的坚固英勇抵当着敌军的打击,前队倒下了后队立即补上,挥动动手里的长矛一下下刺向仇敌,主帅塞恩的身先士卒起到了明显感化,固然诺克萨斯兵士们早已经精疲力竭,但仍然能一次一次地击溃数倍于己的德玛西亚军的冲锋,如同一道宏伟坚毅的堤坝紧舒展住英格兰堡的城楼,任凭巨浪滔天却不肯后退半步。
站在高高的城楼上,我还是能清楚的闻声仇敌隆隆的马蹄声和吼怒而过的喊杀声。现在,英格兰堡燃起了熊烈的烽火升起了浓烟,灭亡之气仿佛满盈了整座城池。空中的箭矢狂飞,拖着长声的箭雨如蝗虫过境般纷繁划过我的头顶,我瞥见源源不竭的诺克萨斯兵士中箭倒地,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我的兄弟。
盖伦心头一暖,抚剑而拜,长揖为礼:“诺。”
“我,在天国等着你!”
“哲盖尔!”我喊着他的名字向他跑畴昔,他没有说话,或许他已经说不出话,他咧开嘴冲我一笑,然后便断了气。
我叫哲罗姆,来自诺克萨斯偏僻的山村,我的父亲母亲都是诚恳巴交的佃农,我有两个哥哥,不过他们都战死了,父亲母亲为了持续我们家的香火,花了半辈子的积储给我娶了个标致媳妇,遗憾的是,我还没有来得及跟我的老婆生个一儿半女,便被逼迫性服了兵役。因而,我,哲罗姆,以一个诺克萨斯守军兵士的身份,站在了英格兰堡的城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