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与灵武的繁华分歧,这里固然人多热烈,却总给人一种压抑的、暗潮澎湃的感受,仿佛一个不谨慎就会炸开。
他每一步都走得极稳,最后稳稳停在了青年三步外。
他法度不疾不徐,好似带着汗青的沉淀感从画中走出,浑身清贵,只余下这如沉淀千百年的雍容华贵。
只见一名身着红色锦袍镶着金边服饰打扮的年青公子徐行从门内走出来,他手里拿着一卷医书,及腰的长发被翠色的玉冠束于脑后,玉冠上别着一根通透的白玉簪。
最首要的是,他不想跟讨厌的人喝酒。
他的脸上带着巴望和恋慕,说:“能达到大宗师破裂虚空的武学,鄙人也是猎奇的紧呢。”
“小二,来壶好酒。”青年开口道,他的声音很有磁性,却莫名给人一种野性。
青年将碗里的酒饮尽,利落的说:“鄙人祝长生,宋兄,请!”
在太阳方才升起的时候,叶府的大门轰然翻开。
杨宛童苦着脸,郁卒的说:“飞凰,不是说好了由我护送你前去百草堂吗?如何你又不等我,这都第几次了,你路上如有个好歹的我爹娘不揍死我啊。”
肯定了合作干系后,宋时放松了些,调笑说道:“祝兄要去那里?青楼还是赌场?”
祝长生摩擦着酒碗,垂眸掩去眼底的寒意,淡淡的说:“可也会形成很多不需求的大难。”
“宛童?如何是你。”叶飞凰讶异的问。
青年拿起粗糙的酒碗,喝着并不算好的酒,却每一碗都毫不踌躇的饮尽,尽情猖獗,洒然不羁,格外的惹人谛视。
他一身白袍,后背背着一把剑,刚毅的脸上没有半分神采,但那双眼睛格外的有神。
有两缕长发从脑后垂至腹前,清风拂过他如玉的脸颊,发丝轻扬,仿若一幅画卷。
叶飞凰方才走了两步,一道蓝色的身影缥缈如烟的闪过,眨眼间便挡在了他的身前。
有发丝扫过他的眼睑,他顺手拨动,偏生这举手投足,都是极致的清贵文雅,毫不造作。
杨宛童这才对劲的挺起胸膛,笑容满面道:“飞凰有命,本少侠当然舍命陪君子了。”
凌晨,太阳还没有升起的时候,叶府门外已经有无数人在盘桓了。
宋时也没有任何扭捏的将酒一饮而尽,两人喝了几杯酒后行动才停了下来。
他又不是一个纯粹的江湖人,因为他不懂武功,从不管江湖中事。他仅仅仰仗着本身的医术,救治每一个合适前提来求医的病人。
祝长生痞痞一笑,不置可否道:“我也是刚到宜州,但这里看上去确如宋兄所言,过于热烈了。”
祝长生想都不想便同意了,就算联手,他们也只是一起行动,能查到甚么东西谁也不清楚。
祝长生顿了顿,又倒了碗酒,语气中带着几不成查的讽刺,说:“宋兄说的有理,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