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她的话我内心就不大好受,因为我没有才气帮她调开事情,我如果有,我也用不着跑田野了,早就在城里事情了。作为一个男人,我常常胡想本身有不凡的才气,本身所爱的女人想要甚么便能够给她甚么。我问她想到甚么单位去事情,她说甚么单位都行,只要不是病院。我说,那甚么单位好呢。实在甚么单位我也办不了,哪怕她情愿到环保局去当环卫工人,我也没体例把她调畴昔。我奉告她,我先探听吧,看有没有合适的。
回到城里的第一件事是抓紧时候洗个澡;第二件事是去病院看望汪华。第一件事和第二件事紧密相连。连饭也顾不上吃。汪华是我女朋友,不管她是在上中班还是深夜班,我都要比及她一起出来,然后和她一起去用饭。我想当即见到她的表情,的确比用饭首要,并且首要很多。我是搞地质的,两三个月乃至半年才气返来一次。每次去病院,我的心都会怦怦地幸运地跳个不断,就像第一次和她约会一样。每次见面之前,我都胡想我们能够像电影上那些人一样,紧紧地拥抱,忘情地相吻。这是我想得最多的一件事,可每次见到她,我都像傻子一样,嘿嘿嘿,然后奉告她:“小华,我返来了。”汪华哩,仿佛也不是那么冲动,点点头,或者笑一笑,要过了两三天,她才气热起来,才会像小鸟一样紧紧地依在我身上。
到了病院,汪华的同事奉告我,汪华还在手术室。他们看着我的时候,都笑嘻嘻的,有些意味深长,弄得我有点不美意义,仿佛我和汪华见面有甚么说不清的事情。或许是刚从田野返来的原因,我总感觉本身土哩吧叽的,而他们固然穿戴白大褂,却老是透出一股洋气。他们的脸上、辞吐上、眼睛里,弥漫着高傲和聪明。这恐怕也是我不大美意义的启事,有那么一点点自大吧。他们对我很热忱,但我还是决定到办公室内里逛一逛,一会儿再返来。他们奉告我,汪华起码还要两个小时才气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