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醒在我梦中(青少年文学读本・中国当代作家作品精选)_第34章 口叼鲜花(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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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的屋子在市郊,围墙内里就一幢三层楼,院子里有一棵大银杏树。这里非常平静,很合适****这一行的人糊口。并且房钱也很低,一个月的房钱一篇小小说的稿费就够了,而一样大的屋子在市内里起码要半部中篇小说的稿费。

琪鱼忙捂住我的嘴,不准我胡说。

我摇点头。

我搬到这里来,是为了点窜一部二十集的电视脚本。固然只筹算租两个月,但我付了三个月的房租,房东说他收房租都是一个季度收一次。我想,多一个月就一个月吧,只要我把脚本改出来,这点钱算不了甚么。

“真的,和牛粪的气味一模一样,并且不管如何洗,那种气味也除不掉。我领教过一次,没体例,只好换了台冰箱。”

它莫名其妙地看着我,然后摸干脆地说:计算机。

我和琪鱼同居已经三年了。那是琪鱼的单身宿舍,白日她上班去了,我便在屋子里写小说。我和她有一个既实际而又宏伟的打算,平时用她的人为糊口,把我的稿费全数存起来,存够了买一套屋子,然后结婚。

这只猫会说人话,那但是国宝啊。我睡意全无,冲动得满身颤栗。如果我把这个动静公布出来去,说不定全天下都会沸腾。我想尝尝它会不会说别的话,便摸着计算机说:“计算机、计算机。”

垂垂地,我发明它最多只能说两个字,我说任何一句三个字以上的话经它都简化成两个字。说两个字还说不大明白,但说一个字的时候,它的口齿是非常清楚的。我想我碰到神猫了。

我悄悄扣着放计算机的桌子:“写字台、写字台。”

我没有照老王说的,把吃剩的给猫就行了。猫喜好吃腥味重的东西,我专门买了猪肝,每顿饭给它切一小块,剁碎后煮在饭内里。我不如许做仿佛就对不起老王,在我养着它这几天,它如果瘦了,或者不想吃东西了,我都会感觉是罪恶。

我搬去没几天,隔壁老王就请我给他喂猫,他要去旅游。我从没养过猫狗之类的玩意,我不是不喜好它们,我是嫌费事。老王要我给他代养几天,我利落地承诺了。这基于两个方面的启事,一是我搬来不久,和他还不是太熟谙,是以对这么点小事不美意义回绝;二是我搬场那天,卫生间的热水器还没装好,我身上又是灰又是汗,正提着毛巾香皂筹办去大澡堂洗个澡,老王瞥见后热忱地叫我就在他屋里洗,他说,在家里洗固然没有擦背的按摩的修指甲的,但绝对比大澡堂洁净,没感抱病。我利落地承诺给他喂猫,也算是一种酬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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