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一个馒头嘛,至于么?
他林辰是知县之子,会吃不起俩馒头?要不是才子不肯去沉仙阁,又岂会误打误撞来这芝麻大的小店用饭?
“这是馒头收回来的香气?”
“你可知我是谁?”林辰走到楚逍面前,俯视道。
林辰刚想进厨房问老板有没有水,成果瞥见厨房上面写有八个字:厨房重地,闲人勿进!
“有没有水?”
他与其在一起吃过很多次饭,在沉仙阁就吃过不下三次,但他还是头一次见其表示出如此沉浸享用的神采。
楚逍点头。
将馒头放在餐桌上,楚逍坐在一旁,闻着飘香,他都饿了。
林辰伸脱手指划过餐桌,不沾一丝灰尘,毫不油腻,环境实在令他对劲,就是这里只要馒头,还非常之贵,这就让他有点不爽。
林辰动气,声音进步些许,趾高气昂隧道:“你这无知小儿且听好,我是知县之子林辰。”
“哦。”
俩人谁都不睬谁,自顾自地吃着,完整沉浸在馒头的甘旨当中。
取出四个馒头放进竹盘,然后扣上蒸笼保温,馒头要趁热吃,才有口感。
公子哥立马就想爆粗口,何如旁有才子,只能含怒说道:“俩馒头一两银子,你如何不去抢钱庄呢?”
“不知。”楚逍头都不抬,冷言冷语。
一两银子差未几是一户平凡人家半年的支出,当他傻啊。
然后他坐在土灶前,用火镰伎俩笨拙地生起火,扔几根干柴出来,火势逐步变旺。
楚逍侧目一看,嘴角微微一翘,别拿内里那些馒头与他做出来的馒头比拟,因为二者间没有涓滴可比性。
“好香!”女子耸动琼鼻,收回感慨。
楚逍回到厨房,将上层蒸笼揭开,滚滚热气升腾。
女子感觉不成思议,在她心目中,馒头只不过是味道平平的充饥之食,还从未见过哪家店能把馒头做得如此之香。
抱着这个设法,林辰夹起馒头咬下一口。
女子的声音像一捧甘冽的清泉,浇灭林辰的心头火。
“吃不起就走。”楚逍懒得废话,最讨厌这类大要假装土豪,实则抠门要死的货品。
扒开云雾,瞥见内里白白净净的馒头,取出一根筷子按了按,非常柔嫩,就像软面包。
他还想吃,唐蜜斯也想吃,那就再买两份,不敷再买,归正不缺钱花。
瞧得才子那略带玩味的目光,林辰面子上挂不住,便道:“给我来两份馒头。”
咕隆!
不就是一个破厨房吗?还不让本公子进,真是反了他了。
“老板,但是笔误?”
吃不起?
拳头大小的馒头冒着热气,表皮光滑细致,让人极有食欲。
一口咽下,林辰开启狂吃形式,也不在乎老板心目中的设法,咀嚼美食,才是当前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