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志神采一沉,寂然昂首一望,只见更多的蝗虫正成群结队,铺天盖地重新顶飞过,像是下雨般合法头落下。
唐小志凝重一笑,幽幽自语了一句。
他暴露了一抹黠笑。
几名侍从当即应是,并动手为白小露带路,但在叫到孙钰时,却看不到这货的影子。
既已预知了蝗灾会来,唐小志此前已经号令村中的打扮厂重点赶制防护服,近似于宿世的那种防蜂服,以应对蝗灾的袭扰。
令唐小志不由迷惑不已,暗道:嗯?这位孙兄如何仿佛比女人还惊骇虫子?敢情是个怯懦鬼?我去,连虫子都怕,还如何追女仔?难怪他跟随了宁女人三年,还始终没法掳获对方芳心。本来竟是个软蛋...有钱的软蛋。
白小露听此,心不足悸,但见虫子被拍走,明显稍有和缓,应了一声:“我没事...”
让白、孙二人先行归去以后,唐小志含笑,带着身边两名侍从快速走向了村中商会总部。
鬼使神差之间,脑中仿佛莫名有个声音在旁白:本来大皇子殿下不但爱民如子,还极有男人气势,敢事为人先,为我挡去伤害...
因而,便一个闪身将白小露挡在身后,故作和顺而伟岸道:“宁女人,你没事吧?有唐某在,你不会有事!只不过是戋戋几只小虫罢了...”
而在抬首之际,刚好瞥见了唐小志那张恍似刚毅的侧脸,心中竟不由出现了些许波纹。
途中,很快就有一支“全部武装”的巡防队赶来策应。
比拟之下,孙大探花竟然神采煞白,惊骇于一只小蝗虫。
“终因而来了吗?”
唐小志却淡定自如,挥袖挡掉几只朝面飞来的蝗虫后,沉着侧头道:“宁女人莫怕,唐某在此!”
而蝗虫群越积越多,不出半晌的工夫,竟然像遮住了苍穹普通,令天气暗下了很多。
那只鸟身后,尸身如果在被食肉植物蚕食,更初级的捕猎者也会身故。
说着,他回身脱下身上的披风,极驰名流风采地为白小露披上,接道:“蝗虫群已到,外边已经不平安,女人与孙兄先回堆栈遁藏。余事,让唐某来措置。”
与此同时,河边路上的三两人群也都四周尖叫起来,慌乱地四周驰驱。
他笑了笑,孙钰怕虫,他唐小志可不怕。
唐小志点头,“嗯,但我们不要慌。按事前定好的战略来,便可。让村中的巡防队员全数出动,将我们的旅客先安然送到堆栈,再将饿了几天的鸡鸭鹅都放到街长进食。”
更何况那些蝗虫数量浩繁,一群群密密麻麻飞来,让人不由发怵,如何让他沉着?
唐小志却又拦了一下:“别的,让我们的喉舌从速造势吧。这个节骨眼上,是我们获得名誉的大好机会。”
“是,大里正。宁女人,这边请,我们送你归去。孙公子...嗯?孙公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