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更事也不加节制。清朝轨制:皇后年俸银不超越1000两,妃子例银每年300两。清朝早有十年清政aa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珍妃在这类贪污*的民风影响下也潜移默化,她开端通同景仁宫的寺人、大寺人郭小车子、奉事处寺人文澜亭及慈禧掌案寺人王俊如诸人,结合起来纳贿卖官售爵,真是耗子戴眼睛鼠目寸光;她兄长志琮也通同奉事处的寺人一起拉官纤(就是手人财帛为人跑官。奉事处是寺人和官员传达相同之处)。珍妃侍宠多次纳贿卖官,并向光绪要求并搞定,功绩最大,分肥也最多,蚕宝宝吃桑叶胃口是越来越大了,因为无益可图,当时寺人中权势最大的数人也均介入。在封建社会,首开卖官先河的是秦始皇,有一年飞蝗成灾,赢政下召:凡缴粟千石的百姓,可拜爵一级。光绪天子也履行过荒唐的大挑常例,就是以貌取人,凭小我好恶感受定官民,也有很多人应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