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语之王_第十四章 撞车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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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首,这曲子填词有两个分歧版本,也即有国语和粤语。一向以来,黄伟文和林夕都不喜好将粤语歌换成国语,因为他们都感觉换成国语要落空很大一部分味道,但是此次,他们终究开端尝试废除这些成见。

‘没干系,真的没干系

或许很多人没听过《last...order》,因为它相较于陈奕迅的《富士山下》、《来岁本日》,并不算多着名,但它却有着一段令人津津乐道的故事。

我或许,早就该归去……’

“一声不响”、“掉头拜别”,两个女人共同的嫌弃的行动,只用两个词就表示得淋漓尽致。

一声不响那女的掉头拜别

但是明天,太阳竟从西边出来了。他竟然一改前态,反而拿起吉他在弹奏。

连倾诉都没有工具,另有甚么比这更悲惨?

PS:请必然先听陈奕迅的《last...order》和《new..order》三四遍后,再来看近三四章,不然,完整看不懂。

一早晨,就失恋两次

到底本身是否没出息?’

温润神采庞大,眼眸中有些崇拜的望着她父亲,同时用力扯了扯任谦的衣服。

乃至,连歌名都不忘补一刀――Last...order,本来就已经是酒吧打烊的时候,从酒保的角度来讲,忙了一晚终究能够歇息,但恰好有个客人还在没完没了的碎碎念,心中的不欢畅可想而知。

归正失恋

歌中故事本身非常简朴,文学家说成百上千字,有过分衬着勾画之嫌,而浅显人三言两语,表达不出以是然。

莫非是之前那任谦听过的歌?

铮铮铮。

那男人,还不懂思疑

再一杯,我奉告本身

听她说这将来的岳父十五年前还是一线歌星。来头不小,可不晓得因为甚么波折一蹶不振,变成一个酒鬼。现在岳父穿戴薄衣服,体格高大,固然落魄,但颜值不低,剑眉星目,那一手吉他玩得炉火纯青,妥妥的偶像兼气力歌手。

任谦一愣,这前奏,这词,如何有些莫名的熟谙感?!在帝国,能让穿越而来的他产生似曾了解的感受的歌非常鲜见。但现在他恰好有这类错觉,不由得他不猜疑。

没想到,这位岳父竟然一小我完成了《last...order》的创作,真是出乎料想啊!

有个男人搭上一个女子

‘没干系,真的没干系……’

也放著这首曲

我或许,早就该归去

‘喝到这里,终究够勇气说一个经历

“岳父之前应当不但仅是一线歌星这么简朴吧?这境地如果没颓废,现在早已封为天王了!”

国语版本由大词人黄伟文填词。歌词娓娓报告了一个落魄酒客一夜失恋两次,跑到酒吧论述哀痛,却无人聆听的哀痛故事。作词气势充满玄色诙谐以及颓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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