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战的血_第一百一十七章 路克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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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m16与我手中的偷袭枪还是有辨别的,不然的话我也就干脆用ak47算了。

此次的目标是一只手,握枪的右手。它的仆人因为要面对侧后包抄的陈依依,必必要换一个方向握枪,只是他没有重视到的是……他所隐身的那棵树本来已是勉强让其藏身,他一举枪对准……就暴露了手肘。

接着闻声赶来的一排和二排也投入了战役……这时胜利的天平就向我军方向倾斜了,接着在四连赶到以后……战役很快就结束了。

三排起首遵循号令“缠”着仇敌……这类缠指的并不是冲锋陷阵,而是“敌进我退,敌退我进”,他们在发明遇袭后的第一时候就撤退,因而伤亡并不是很大。在仇敌筹办逃离时又紧紧的跟了上去,时候与越军保持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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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手一挥,陈依依和读书人就别离带着一个班的兵士端着枪从摆布两翼朝村落包抄了上去。而我则举着偷袭枪为他们供应长途保护,偷袭枪的上风在这时候就能表现出来了,正所谓站得高看得远……我在这高处乃至还能够通过对讲机及时为他们供应一条最好线路。

很快我就听到了那名越军绝望的惨叫,这惨叫乃至还带着一点哭腔……在疆场上混过的人都晓得,一个兵如果如果右手中枪那意味着甚么,这乃至比直接要了他的命还难受。

这统统都在我的料想当中,因为我信赖越南村民个个都“练习有素”,他们不会这么轻易就让我们给看破的。

为甚么会有这么大的窜改呢?我以为这就是疆场的感化!

偷袭枪在丛林里或许很难阐扬它远射程的长处,但精度高在任何时候仿佛都是有效的,比如刚才……如果我手里拿的是ak47的话,我信赖本身没体例打中一截暴露的枪管。

“砰!”这发枪弹就毫不吃力的将透露在我面前的越军撂倒。

也恰是因为ak47的这个特性,以是才使得它在越战中完胜美国的m16。

越军终究还是没有忍住。究竟上任谁都晓得,如许下去呆在原地就只要等死,因而跟着一声大呼……剩下的几名越军就像兔子一样从暗藏地窜出,接着再拼了命似的朝丛林深处跑去。

“打得好!”步话机里传来连长的赞成声:“持续进步!记着,碰到仇敌雄师队不要硬顶,等候声援!”

这是一个很斑斓的名字,本来也应当是个很浑厚的村落,但是我们的束缚军兵士在颠末这个村庄时却三番五次的减员,启事是时不时会在路上踩响地雷……如果说一次、两次那还不奇特,但是如果有八次、十次……并且诡异的是那些地雷大多都埋在山路中心,该村村民却一个都没有被炸伤,这就不得不让人起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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