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则顺着街道向右走去,去酒吧拿我的宝贝龙舌兰,哦不,应当是换,我但是一个非常讲事理的人,如果随便拿别人东西可不好,我跟你讲,这个是我父母从小就教诲我的,以是他们在战役中死去了,恩。。想想真是悲催,他们如何都不肯意去拿别人的食品。不过我可不想回想那些细节。跟着我的每一脚踩在地上都有滋滋的声音,看来温度已经靠近或者超越零度了,这该死的地盘已经开端结冰。
“嗨嗨!!”弗兰奇干脆挡在了我的前面,他那张大脸直接映入了我的视线,如果我能够。我真想给跳起来打他的脸。“弗兰奇,我可没有多余的酒,如果你想喝的话,或许你能够去给阿谁酒吧的老头高歌一曲,或许他听不下去就会赏你一大瓶。”我低着头说道,对的!我连说话都不想昂首。“唱歌是我的爱好,你无权干与!谢里尔。”弗兰奇一本端庄的说道,爱好?哈,不晓得是哪个蠢货曾经在步队中高歌一曲几乎让别人给当作叛徒措置。“不过你看看这是甚么?”弗兰奇将他那乌黑的大手摆在我的面前晃来晃去。我可没时候去看他的臭拳头,那拳头上除了不幸的泥土甚么都没有。“有甚么东西?莫非你能给我变出100索比来给我买酒?天真的弗兰奇?”
“好,好无权干与,不过这个小宝贝能够能够。”麦克边说边从小吧台下拿上一瓶色彩深至极龙舌兰。叮~咚咚咚咚~咚咚~咚!上帝的血液灌满了小酒杯。“我发誓这是天下上最美的声音。”我拿起一杯边闻边说到,一股又香又辛的问道从我的鼻腔拥抱我的满身内脏。我的口腔已经接受不住的流了口水。我一口干了下去,那感受真是太美好了。老麦格又倒满了酒,双手托着下巴问想刚喝完酒的弗兰奇:“那么,给我说说你那100索比的来头吧。”弗兰奇又拿起酒杯干了下去,舔了舔嘴唇上的酒。摆出一副胜利人士的模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