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身影在十字路口站定,贪婪呼吸着深夜微凉的氛围。
阎王弹指间将他丢回人间,这事情不成思议,更让魏可无法的是,本身的灵魂并没有回归本身的躯体里,而是附身在一个叫作魏可可的傻小子身上。
魏可的神采非常凝重,却狠狠咬着牙,语气果断。
来人恰是魏可!
魏可灵魂如同白驹过隙。
树丛边的斜坡下,六小我围成一个小圈。
谁能不怕死,他魏可不怕死吗?那是胡扯好不好,真正不怕死的只要死人!
“履行号令!”
“爽!哈哈!”
……
或者说,他现在已经不是魏可,而叫作魏可可。
毫无疑问,中伏了!
如果有人用远红外镜头从高空停止拍摄,并且将画面定格放大,就会发明,这是六个身穿玄色活动服的青年,东亚人种的面孔,头戴玄色帽子,但是,他们的打扮有些怪,连常见的商标标识都是没有的。
魏可答:兵士浴血亡,马革裹尸还,却也干脆,无所牵挂。
他的目光变得凶恶。
但,黑夜是最好的假装,作为特种兵精英,他必须熟谙暗中。
他们不是旅游者,因为,他们手里握着枪!
一刹时,海岛仿佛复苏了过来,本来黑黢黢的丛林,在这突如其来的照明弹的闪光下,亮如白天,统统的统统都闪现出本相。
魏可瞋目而视。
2010年12月初,本地小城,春川。
阎王忽尔掐指一算,惊道:糟!存亡簿上竟然看花了眼,这魏可可又是哪个?莫不是天命昭然!
还不但如此,这只左手非常的工致,哪怕再庞大邃密的行动,也能轻松完成,这类感受太奇妙了,就仿佛他具有了一只上帝之手,天使之手!
在他身后,其他五人敏捷向两侧散开,摆出战役队形,步枪平举。
(楔子)
这是跟着他一起去死啊!好兄弟!
“他奶奶的!听动静怕不是有几百人!傻魏,现在我们如何办!”
……
夜幕下,六条健旺的身影,如同一串飘忽不定的虚像,在丛林中悄无声气快速穿行。
“号令!老团代替批示,当场埋没三十秒!我会向左边建议冲锋,把仇敌引向正北方向。三十秒后,全部向左边建议冲锋!记着!行动要快,要猛!不到岸边不准停!最后重申一点!上了这座岛,你们就是没有身份的人!记着!不得投降!不得被俘!”
这时候,走在最前面的大个子青年,仿佛有所发觉,机灵地停下脚步,半蹲身,左手竖起握拳。
老团吓得神采刷白,疯了普通嚷道:“你这是去送命啊!你个傻魏!让我去吧,老子张团荣烂命一条!你是07的魏老迈,你不能死!再说了,你比我猛,有你在,必定能带兄弟们杀出去!”
身影抬开端,暴露一张粗糙的稚嫩脸庞,一双狭长的眸子里,却明灭着刚毅而冷冽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