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越国国君不喜杀伐,没有人情愿岁岁进贡,无停止地臣服邻国,他们只是在等一个足以一朝颠覆强大帝国的机会罢了。
现在闻溪感觉,只是要了赵晏磬的性命太便宜他了,她俄然有种想要把他踩在脚下的愿景,让他向统统南陵的亡魂叩首赔罪,让他为了求生,也尝尝断骨剜肉,遭各式欺侮的滋味。
闻溪向东边望去,喃喃道,“好一方乐土,一世安宁……”
都城城郊山崖
“越国势弱,多年来仰仗大齐,且传闻越国人多出能人异士,善机巧策画,只是不喜交战杀伐,晚晴倒感觉,越国人仰仗着醇妃娘娘的福泽,才气享一方乐土,一世安宁。”
晚晴摇了点头,解释道,“晚晴到文启殿服侍时,殿下已经年满十二岁了,不幸他小小年纪,一人面对宫中情面冷暖,实在不易……”
“女人如何了?是有甚么烦心之事?”
早不脱手晚不脱手,偏要在他结婚当天将人掳走,浅显山匪毫不敢打将军府的主张,如果受雇于人,便也绝非是想要闻溪的性命,只是不想他等闲清查到罢了,这点障眼之术,还逃不过殷煜珩的双眼。只是这只鞋子倒是闻溪的没错,心尖宠被别人攥在手里,殷煜珩如鲠在喉。
“但是这么多年,晚晴也未曾见过醇妃娘娘,只是传闻,她是越国百年来最美的公主,为了护佑越国百姓免于交战,来大齐和亲。听宫里白叟说,当时陛下对醇妃娘娘的宠嬖比云妃娘娘更甚。”
闻溪低头看了看手上已经结痂的伤口,不甚在乎,原也是一心复仇,存亡无惧的人,可现在晓得阿弟的下落,便要比畴前更加器重本身这条性命。
虽说非命荒漠有些惨,那些至心待闻溪的人晓得了定会悲伤,可比起无尽的牵挂忧思,还不如就此撤销了寻她的动机。
殷煜珩握着那只熟谙的绣鞋,怔怔立在崖边。本来被庞大的悲忿兜头毁灭,并不是瞬息之间的事情。他只感觉从身材内里被粗粝的冷刃分裂着肺腑,一下一下地,扎出来,又拔出来,翻出血肉,痛得他几近失了神智。
“晚晴到文启殿的时候,醇妃娘娘已经疯魔了,说是因为五皇子短命,哀思至极而至,本来住的汐鸾殿成了冷宫,要不是殿下及时返来,把人接到文启殿,怕是早就没了。”
“殿下便也不要再喊了,今后在人前,我便是越国经商的赵公子,你也不是我的侍婢,而是闻溪的贴身丫环,记着了吗?”
待闻溪换好衣服,统统筹办安妥,墨影与赵寅礼骑马,晚晴陪着闻溪坐在马车里,两个小厮驾车,顺着山后小径,出了都城,一起向北。
晚晴跟着之前那位出入赵寅礼书房的奥秘侍人来到皇宫后山山洞口,远远地见到赵寅礼才放下防备,用力提了提胳膊上跨着的大承担,快步走上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