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当时的龙煜,那才叫做战神,和现在的比起来,不知好了多少。他一袭戎服勃然英姿,如琼枝一树,栽于黑山白水间,毕生透露着琉璃般的光彩,乌黑不见底的眼眸,如一潭深水直淹没得人无处喘气。
听了龙煜的花,殷殇一愣,笑道:“倒是殇陈腐了,如此你这个朋友殇便认下了,不过殇也的确该归去了。”
听着龙煜说的话,眉心一低,一个多月?没想到这么久。“殇叨扰了,至于拯救之恩,殇来日比当相报,既然殇已无大碍,就此告别。”
殷殇看着面前的男人,这小我他很熟谙,因为他们交过手,他是神界的战神龙煜,不过却不晓得他为何要救本身。
龙煜在归去的途中,并没有和军队一起归去,他是伶仃一小我归去的,他部下的人丧失惨痛,表情格外不好,在千万的骸骨中,他发明了重伤昏倒畴昔的魔界将军殷殇,他走畴昔将他从将士中挖出来,探了探命门,另有些气味,他将浑身是血的殷殇带回了神界。
“也不是好久,一个多月吧。”
在他细心顾问了一个多月,殷殇终究醒了过来,一身白衣里衣更加的烘托出他的身材的矗立,应当是多年习武的启事固然身子看起来薄弱但是去不脆弱,眼睛通俗有神,鼻梁高挺,嘴唇性感,特别是搭配在一起以后,更显的相得益彰。如果没人说,谁会晓得魔界的将军竟是一个如此都雅清秀的男人。
空中,熊烈烽火升起的浓烟,滚滚着满盈了整座城池。那风中猎猎招展的‘神’字纛旗,已然残破褴褛,仿佛瞬息间就会坠落。城楼之上更是死尸伏地,血流不止,却无人向前清理,浓浓的血腥味与汗气味相互异化着,充满在氛围中,刺鼻难闻。
他的拜别,不由没有让龙煜减少心中的落寞,反而增加了,他问了身边的宫娥,却没有想到获得的倒是他意想不到的答案,他爱上殷殇了。
这是两支战国最为强大的铁军,都曾具有常胜不败的煌煌战绩,都是有着慷慨赴死的猛士胆识。铁汉碰击,死不旋踵,狰狞的面孔,带血的刀剑,降落的嚎叫,满盈的烟尘,全部山原都被这类原始搏杀的惨烈气味所覆盖所泯没
龙煜返来时,见到殷殇坐在窗口看着书,阳光照在他俊美的脸上,更显得都雅了,这让龙煜不由有些看痴了,直到殷殇转过甚来看着他,他才回过神来,笑道:“你醒了?可另有感觉不适?”
太阳初升,大雾尚未消逝,沉寂数日的神界军出动了。
在殷殇拜别的好几天里,龙煜做梦都梦到了他,他感觉本身必定是疯了,要不然如何会梦见一次男人呢。
殷殇踏出去的脚步一顿,回身勾唇一笑,“好。”从手中变幻出一个骨哨递给龙煜,“这是骨哨,你来魔界,他们必然不会让你出去,只要在四周吹响他,我就会来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