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简史_第15章 名家(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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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龙的共相论

除了马作为马,又另有白作为白,即白的共相。《白马论》中说:“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定所白,就是详细的红色,见于各种实际的红色物体。见于各种实际红色物体的红色,是这些物体所定的。但是“白”的共相,则不是任何实际的红色物体所定。它是不决的白的共性。

《庄子》的《天下》还载有“天下之辩者”的辩论二十一事,而没有确指各系何人。但是很较着,一些是按照惠施的思惟,另一些是按照公孙龙的思惟,都能够呼应地加以解释。风俗上说它们都是悖论,只要我们了解了惠施、公孙龙的根基思惟,它们也就不成其为悖论了。

《公孙龙子》另有一篇《坚白论》。其首要命题是“离坚白”。公孙龙的证明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假定有坚而白的石,他设问说:“坚、白、石:三,可乎?曰:不成。曰:二,可乎?曰:可。曰:何哉?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得其坚也,无白也。”这段对话是从知识论方面证明坚、白是相互分离的。有一坚白石,用眼看,则只“得其所白”,只得一白石;用手摸,则只“得其所坚”,只得一坚石。感受白时不能感受坚,感受坚时不能感受白。以是,从知识论方面说,只要“白石”或“坚石”,没有“坚白石”。这就是“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的意义。

第三点是:“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己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这一点仿佛是夸大,“马”这个共相与“白马”这个共相的分歧。马的共相,是统统马的本质属性。它不包含色彩,仅只是“马作为马”。如许的“马”的共性与“白马”的共性分歧。也就是说,马作为马与白马作为白马分歧。以是“白马非马”。

公孙龙以“指”表示共相,另有一个原因,就是“指”字与“旨”字相通,“旨”字有相称于“看法”、“观点”的意义。因为这个原因,公孙龙讲到“指”的时候,它的意义实际上是“看法”或“观点”。不过从以上他的辩论看来,他所说的“看法”不是巴克莱、休谟哲学所说的主观的看法,而是柏拉图哲学中所说的客观的看法。它是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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