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的德行,孔子夸大仁和义,特性是仁。义是事之“宜”,即“应当”,它是绝对的号令。社会中的每小我都有必然的应当做的事,必须为做而做,因为做这些事在品德上是对的。如果做这些事只出于非品德的考虑,即便做了应当做的事,这类行动也不是义的行动。用一个常常受孔子和厥后儒家的人鄙弃的词来讲,那就是为“利”。在儒家思惟中,义与利是直接对峙的。孔子本人就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在这里已经有了厥后儒家的人所说的“义利之辨”,他们以为义利之辨在品德学说中是极其首要的。
在孔子的期间之前已经有了《六经》。《六经》是畴昔的文明遗产。《六经》又叫做“六艺”,是周朝封建制前期数百年中贵族教诲的根本。但是约莫从公元前7世纪开端,跟着封建制的崩溃,贵族的西席们,乃至有些贵族本人――他们已经丧失爵位,但是熟谙文籍――流散在百姓当中。前一章说过,他们这时靠传授文籍为生,还靠在婚丧祭奠及其他典礼中“相礼”为生。这一种人就叫做“儒”。
但是究竟上,不管哪一经,孔子既不是著者,也不是注者,乃至连编者也不是。能够必定,在很多方面他都是保护传统的保守派。他的确想订正礼乐,那也是要改正统统偏离传统的标准和做法,如许的例子在《论语》中屡见不鲜。再从《论语》中关于孔子的传说来看,他向来没有任何筹算,要亲身为后代著何为么东西。还没有传闻当时有私家著作的事。私家著作是孔子期间以后才生长起来的,在他之前只要官方著作。他是中国的第一名私家西席,而不是中国的第一名私家著作家。
这类以述为作的精力,被后代儒家的人传之永久,经籍代代相传时,他们就写出了无数的注疏。厥后的《十三经注疏》,就是用这类精力对经籍原文停止注释而构成的。
孔子一肇事迹详见《史记》的《孔子世家》。从这篇“世家”我们晓得孔子年青时很穷,五十岁时进入了鲁国当局,厥后做了高官。一场政治诡计逼他下台,离乡背井。而后十三年他周游各国,总但愿找到机遇,实现他的政治、社会鼎新的抱负。但是一处也没有找到,他大哥了,最后回到鲁国,过了三年就死了,死于公元前47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