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_第124章 (2)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永建六年辛未,公元一三一年春,仲春,庚午,河间孝王开薨;子政嗣。政憆很不奉法,帝以侍御史吴郡沈景有强能,擢为河间相。景到国,谒王,王不正服,箕踞殿上;侍郎赞拜,景峙不为礼,问王地点。虎贲曰:“是非王邪!”景曰:“王不正服,凡人何别!今相谒王,岂谒无礼者邪!”王惭而更服,景然后拜;出,住宫门外,请王傅责之曰:“前发京师,陛见受诏,以王不恭,使相检督。诸君空受爵禄,曾无训导之义!”因奏治其罪,圣旨让政而诘问傅。景因捕诸奸人,奏案其罪,殛毙尤恶者数十人,出冤狱百馀人。政遂为改节,悔过自修。

永建五年庚午,公元一三零年夏,四月,京师旱。

护乌桓校尉耿晔遣兵击鲜卑,破之。

夏,蒲月,壬辰,诏曰:“海内很有灾异,朝廷修政,太官减膳,珍玩不御。而桂阳太守文砻,不唯竭忠宣畅本朝,而远献大珠以求幸媚,今封以还之!”

鲜卑寇朔方。

护羌校尉韩皓转湟中屯田置两河间,以逼群羌。皓坐事征,以张掖太守马续代为校尉。两河间羌以屯田近之,恐必见图,乃解仇诅盟,各自儆备;续上移屯田还湟中,羌意乃安。

京师及郡国十二蝗。

袁弘论曰:夫谋事作制,以经世训物,必使可为也。古者四十而仕,非谓弹冠之会必将是年也。觉得可事之时在于强大,故举其大限觉得民衷。且颜渊、子奇,旷代一有,而欲以斯为格,岂不偏乎!然雄公直夺目,能考核真伪,决志行之。顷之,胡广出为济阴太守,与诸郡守十馀人皆坐谬举免黜;唯汝南陈蕃、颍川李膺、下邳陈球等三十馀人得拜郎中。自是牧、守畏栗,莫敢轻举。迄于永嘉,察选清平,多得其人。

冬,十仲春,己亥,太傅桓焉免。车骑将军来源罢。

庚寅,赦天下,改元。

癸酉,以大鸿胪庞参为太尉、录尚书事。太常王龚为司空。

是岁,于竗王放前杀拘弥王兴,自主其子为拘弥王,而遣使者进献,敦煌太守徐由上求讨之。帝赦于竗罪,令归拘弥国;放前不肯。

夏,四月,梁商加位特进;顷之,拜执金吾。

定远侯班超之孙始尚帝姑阴城公主。主骄淫无道;始积忿怒,伏刃杀主。冬,十月,乙亥,始坐腰斩,同产皆弃市。

闰月,庚子,恭陵百丈庑灾。

帝欲立皇后,而朱紫有宠者四人,莫知所建,议欲探筹,以神定选。尚书仆射南郡胡广与尚书冯翊郭虔、史敞上疏谏曰:“窃见圣旨,以立后事大,谦大自专,欲假之筹策,决疑灵神;篇籍所记,祖宗典故,何尝有也。恃神任筮,既不必当贤;就值其人,犹非德选。夫歧嶷形于天然,伣天必有异表,宜参良家,简求有德,德同以年,年钧以貌;稽之典经,断之圣虑。”帝从之。恭怀皇后弟子乘氏侯商之女,选入掖庭为朱紫,常特被引御,安闲辞曰:“夫阳以博施为德,阴以不专为义。《螽斯》则百福所由兴也。愿陛下思云雨之均泽,小妾得免于罪。”帝由是贤之。

加入书架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