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_第143章 (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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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月,庚申,永乐宫署灾。

帝问太尉杨赐以黄巾事,赐所对切直,帝不悦。夏,四月,赐坐寇贼免。以太仆弘农邓盛为太尉。已而帝阅录故事,得赐与刘陶所上张角奏,乃封赐为临晋侯,陶为中陵乡侯。

光和五年壬戌,公元一八二年春,正月,辛未,赦天下。

五原山岸崩。

秋,金城河水溢出二十馀里。

爵号皇后母为舞阳君。

是时中常侍赵忠、张让、夏惲、郭胜、段珪、宋典等皆封侯贵宠,上常言:“张常侍是我公,赵常侍是我母。”由是寺人无所惮畏,并起第宅,拟则宫室。上尝欲登永安候台,寺人恐瞥见其居处,乃使中大人尚但谏曰:“天子不当登高,登高则百姓虚散。”上自是不敢复升台榭。及封谞、徐奉事发,上诘问诸常侍曰:“汝曹常言党人欲为不轨,皆令监禁,或有伏法者。今党人更加国用,汝曹反与张角通,为可斩未?”皆叩首曰:“此王甫、侯览所为也!”因而诸常侍大家求退,各自征还宗亲、后辈在州郡者。赵忠、夏惲等遂共谮吕强,云与党人共议朝廷,数读霍光传。强兄弟地点并皆贪秽。帝使中黄门持兵召强。强闻帝召,怒曰:“吾死,乱起矣!丈夫欲尽忠国度,岂能对狱吏乎!”遂他杀。忠、惲复谮曰:“强见召,未知所问而就外自屏,有奸明审。”遂收捕其宗亲,没入财产。侍中河外向栩上便宜,讽刺摆布。张让诬栩与张角同心,欲为内应,收送黄门北寺狱,杀之。郎中中山张钧上书曰:“窃惟张角以是能发兵反叛,万民以是乐附之者,其源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兄、后辈、婚亲、来宾典据州郡,辜榷财利,侵掠百姓,百姓之冤,无所奉告,故谋议不轨,聚为盗贼。宜斩十常侍,县头南郊,以谢百姓,遣使者书记天下,可不须师旅而大寇自消。”帝以钧章示诸常侍,皆免冠徒跣顿首,乞自致雒阳诏狱,并削发财以助军费。有诏,皆冠履视事仍旧。帝怒钧曰:“此真狂子也!十常侍固常有一人善者不!”御史承旨,遂诬奏钧学黄巾道,收掠,死狱中。

三月,司徒陈耽免。

是岁,帝作列肆于后宫,使诸采女发卖,更相盗窃争斗;帝著商贾服,从之饮宴为乐。又于西园弄狗,著进贤冠,带绶。又驾四驴,帝躬自操辔,奔走周旋;京师转相仿效,驴价遂与马齐。帝好为私穠,收天下之珍货,每郡国进献,先输中署,名为“导行费”。中常侍吕强上疏谏曰:“天下之财,莫不生之阴阳,归之陛下,岂有公私!现在中尚方敛诸郡之宝,中御府积天下之缯,西园引司农之藏,中厩聚太仆之马;而所输之府,辄有导行之财,调广民困,费多献少,奸吏因其利,百姓受其敝。又,阿媚之臣,好献其私,容谄姑息,自此而进。旧典:推举委任三府,尚书受奏御罢了;受试任用,责以胜利,功无可察,然后付之尚书举劾,请下廷尉覆案真假,行其罪罚。因而三公每有所选,参议掾属,咨其行状,度其器能;然犹有旷职废官,荒秽不治。今但任尚书,或有诏用,如是,三公得免推举之负,尚书亦复不坐,责赏无归,岂肯空自劳苦乎!”书奏,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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