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_第28章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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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惠天子

四年庚戌,公元前一九一年冬,十月,立皇后张氏。后,帝姊鲁元公主女也,太后欲为重亲,故以配帝。

帝以朝太后于长乐宫及间往,数跸烦民,乃筑复道于武库南。奉常叔孙通谏曰:“此高帝月出游衣冠之道也,子孙何如乘宗庙道上行哉!”帝惧曰:“急坏之!”通曰:“人主无过举。今已作,百姓皆知之矣。愿陛下为原庙渭北,衣冠月出游之,益广宗庙,大孝之本。”上乃诏有司立原庙。

五年辛亥,公元前一九零年冬,雷;桃李华,枣实。

齐悼惠王肥薨。

参为相国,出入三年,百姓歌之曰:“萧何为法,较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净,民以宁壹。”

秋,七月,都厩灾。

春,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

卢绾与数千人居塞下候伺,幸上疾愈,自入谢。闻帝崩,遂亡入匈奴。

二年戊申,公元前一九三年冬,十月,齐悼惠王来朝,饮于太后前。帝以齐王,兄也,置之上坐。太后怒,酌毒酒置前,赐齐王为寿。齐王起,帝亦起取卮;太后恐,自起泛帝卮。齐王怪之,因不敢饮,佯醉去;问知其鸩,大恐。齐内史士说王,使献城阳郡为鲁元公主汤沐邑。太后喜,乃罢归齐王。

蒲月,丙寅,葬高帝于长陵。初,高祖不修文学,而性明达,好谋,能听,自监门、守兵,见之如旧。初顺民气作三章之约。天下既定,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则程,叔孙通制礼节;又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虽日不暇给,规摹弘远矣。

六年壬子,公元前一八九年冬,十月,以王陵为右丞相,陈平为左丞相。

三年己酉,公元前一九二年春,发长安六百里内男女十四万六千人城长安,三旬日罢。

秋,八月,戊寅,帝崩于未央宫。大赦天下。玄月,辛丑,葬安陵。

以周勃为太尉。

春,正月,始作长安城西北方。

癸巳,以曹参为相国。参闻何薨,告舍人:“趣治行!吾将入相。”居无何,使者果召参。始,参微时,与萧何善;及为将相,有隙;至何且死,所推贤唯参。参代何为相,发难无所变动,一遵何束缚:择郡国吏木讷于文辞、重厚父老,即召除为丞相史;吏之言文刻深、欲务申明者,辄斥去之。日夜饮醇酒。卿、大夫以下吏及来宾见参不事事,来者皆欲有言,参辄饮以醇酒;间欲有所言,复饮之,醉而后去,终莫得开说,觉得常。见人有细过,专掩匿覆盖之,府中无事。参子窋为中大夫。帝怪相国不治事,觉得“岂少朕与?”使窋归,以其私问参。参怒,笞窋二百,曰:“趣入侍!天下事非若所当言也!”至朝时,帝让参曰:“乃者我使谏君也。”参免冠谢曰:“陛下内省圣武孰与高帝?”上曰:“朕乃安敢望先帝!”又曰:“陛下观臣能孰与萧何贤?”上曰:“君似不及也。”参曰:“陛下言之是也。高帝与萧何定天下,法律既明。今陛下垂拱,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帝曰:“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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