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_第3章 (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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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康公薨,子景公偃立。

十六年戊辰,公元前三五三年齐威王使田忌救赵。初,孙膑与庞涓俱学兵法。庞涓仕魏为将军,自以能不及孙膑,乃召之。至,则以法断其两足而黥之,欲使毕生烧毁。齐使者至魏,孙膑以刑徒阴见,说齐使者。齐使者窃载与之齐。田忌善而客待之,进于威王。威王问兵法,遂觉得师。因而威王谋救赵,以孙膑为将,辞以刑馀之人不成。乃以田忌为将而孙子为师,居辎车中,坐为战略。

二十三年乙亥,公元前三四六年齐杀其大夫牟。

秦封卫鞅商於十五邑,号曰商君。

楚昭奚恤为相。江乙言于楚王曰:“人有爱其狗者,狗尝溺井,其邻居见,欲入言之,狗当门而噬之。今昭奚恤常恶臣之见,亦犹是也。且人有好扬人之善者,王曰:‘此君子也,’近之;好扬人之恶者,王曰:‘此小人也,’远之。但是且有子弑其父、臣弑其主者,而王终己不知也。何者?以王好闻人之美而恶闻人之恶也。”王曰:“善!寡人愿两闻之。”

十八年庚午,公元前三五一年秦卫鞅围魏固阳,降之。

二十六年戊寅,公元前三四三年王致伯于秦,诸侯皆贺秦。秦孝公使公子少官帅师会诸侯于逢泽以朝王。

七年己未,前三六二年魏败韩师、赵师于澮。秦、魏战于少梁,魏师败绩;获魏公孙痤。

楚宣王薨,子威王商立。

十三年乙丑,公元前三五六年赵、燕会于阿。

二十五年丁丑,公元前三四四年诸侯会于京师。

韩昭侯以申不害为相。申不害者,郑之贱臣也,学黄、老、刑名,以干昭侯。昭侯用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申子尝请仕其从兄,昭侯不准,申子有怨色。昭侯曰:“所为学于子者,欲以治国也。今将听子之谒而废子之术乎,已其行子之术而废子之请乎?子尝教寡人修功绩,视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将奚听乎?”申子乃辟舍请罪曰:“君真其人也。”昭侯有弊裦,命藏之。酒保曰:“君亦不仁者矣。不赐摆布而藏之!”昭侯曰:“吾闻明主爱一嚬一笑,嚬有为嚬,笑有为笑。今裦岂特嚬笑哉!吾必待有功者。”

三十一年癸未,公元前三三八年秦孝公薨,子惠文王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之。商君亡之魏。魏人不受,复内之秦。商君乃与其徒之商於,出兵北击郑。秦人攻商君,杀之,车裂以徇,尽灭其家。

魏惠王伐赵,围邯郸。楚王使景舍救赵。

臣光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高低离心,乃至于败。所利不能药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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