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_第89章 (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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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凤三年丙子,公元一六年春,仲春,乙酉,地动,大雨雪;关东尤甚,深者一丈,竹柏或枯。大司空王邑上书,以地动乞骸骨。莽不准,曰:“夫地有动有震,震者有害,动者不害。《春秋》记地动,《易·系》坤动。动静辟翕,万物生焉。”其好自诬饰,皆此类也。

秋,七月,辛酉,霸城门灾。

以大司马司允费兴为荆州牧;见,问到部方略,兴对曰:“荆、扬之民,率依阻山泽,以渔采为业。间者国张六筦,税山泽,妨夺民之利,比年久旱,百姓饥穷,故为盗贼。兴到部,欲令明晓告盗贼归田里,假贷犁牛、种食,阔其租赋,冀能够解释安集。”莽怒,免兴官。

莽置羲和命士,以督五均、六筦。郡稀有人,皆用富贾为之,乘传求利,交叉天下。因与郡县通奸,多张空簿,府藏不实,百姓愈病。是岁,莽复下诏申明六筦,每一筦为设科条防禁,犯者罪至死。奸吏猾民并侵,众庶各不安生,又统统调上公以下诸有奴婢者,率一口出钱三千六百,天下愈愁。纳言冯常以六筦谏,莽大怒,免常官。法律烦苛,民摇手触禁,不得耕桑,繇役烦剧,而枯旱、蝗虫相因,狱讼不决。吏用苛暴立威,旁缘莽禁,侵刻小民,富者不自保,贫者无以自存,因而并起为盗贼,依阻山泽,吏不能禽而覆蔽之,浸淫日广。临淮瓜田仪等依阻会稽长州;琅邪吕母聚党数千人,杀海曲宰,入海中为盗,其众浸多,至万数。荆州饥荒,公众入野泽,掘凫茈而食之,更相劫夺。新市人王匡、王凤为平理诤讼,遂推为渠帅,众数百人。因而诸逃亡者南阳马武、颍川王常、成丹等,皆往从之。共攻离乡聚,臧于绿林山中,数月间至七八千人。又有南郡张霸、江夏羊牧等与王匡俱起,众皆万人。莽遣使者即赦盗贼,还言:“盗贼解辄复合,问其故,皆曰:‘愁法禁烦苛,不得举手,力作所得,不敷以给贡税;闭门自守,又坐邻伍铸钱挟铜,奸吏因以愁民。’民穷,悉起为盗贼。”莽大怒,免之。其或顺指言“民骄黠当诛”及言“时运适然,且灭不久”,莽说,辄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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