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百天_第十七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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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去的这家酒吧,坐落于宁波老外滩当中。提及宁波的老外滩,与上海的外滩分歧,固然没有上海那般大场面,却有着本身独占的气势。

盘算了主张,我就迫不及待的完工了。

走进酒吧,我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喝着之前常喝的东西,悄悄的看着酒吧内热烈的人群。

抱怨过后,我试着把手放到键盘上持续打字,可手却沉重到提不起来。一气之下,只能关了电脑,坐在椅子上,两眼无神的盯着窗外。

我口中所说的那帮家伙,指得就是那帮生前常常和我一起花天酒地,湖吃海喝的狐朋狗友们,也就是那几个在我的葬礼上,没精打采的家伙们。

一边感慨难过,一边徐行向前,拐过一个转角,我走到了酒吧门口。抬开端,看了一眼闪动的招牌,喃喃自语了一句,“那帮家伙明天会在这里吗?”

走出版房,分开家,带着烦躁的心,出门散心去了。

本来按理来讲,几天的工夫已经写了十几万字了,小说的进度算是相称快了,我应当感到欢畅才是。可不晓得为甚么,我看着面前的作品,却一点也欢畅不起来,乃至产生了讨厌的情感。

我下了车,徐行走进老外滩,俄然有种故地重游的感受。看着面前再熟谙不过的场景,内心又莫名感慨起来。前不久,我到这里来时,我的名字还叫作“凌峰”,可现在,我却换了一个全新的身份,走在这条已经熟谙到不能再熟的路上。

心头的肝火越烧越旺,身材跟着开端蠢蠢欲动起来。我不自发的捏紧了手里的杯子,渐渐的从坐位上站了起来,脑筋里甚么也没想,就想着用手里的杯子,给那混蛋开个瓢,算是给他一个标致的见面礼。

可此次抄袭本身的作品,却没法让我找到放心的借口,包含我之前用过的来由,也完整没有体例为我本身摆脱。

我的双眼,目不转睛的盯着那混蛋,如果瞪眼能杀人的话,恐怕这家伙此时已经被我杀了几百次了。

没几天的工夫,我就已经洋洋洒洒的写下了十几万字。

也因为这件事,我在网上也被很多读者骂过,但本身却毫不在乎,毕竟那不是出于我的本意,只是在实际的启事下,不得不采纳的行动罢了,算是我在款项面前的一种让步,我还是以自嘲本身是个披着作家外套的贩子。

夜幕来临,我仍旧像个木头一样,坐在书房的椅子上。屋里没有开灯,但不暗中。书房的采光很好,两扇庞大的落地窗,即便是在夜晚,那江景的灯火,也能通过窗户晖映出去,使得书房内获得些许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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