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开端记录的,是他在广西收硬片的时候的环境。他说他此次是倒了大霉,在广西的一个小村庄里,听人说那边开了一个古墓,很多村民都捡了东西。他很快赶往那边,但是在去收货的途中,还没有达到村庄,就迷路了。
我一下回过神来,从速向后翻看,公然,日记竟然没有结束!
不出他所料,在金子的洞窟里,他又看到了本身的尸身,另有那本条记本,本子上是他本身用血写下的字:不要碰任何金器,走火字石门。
这简简朴单一段话,却让我感到非常的寒意。
这个时候,他碰到了一小我。此人是一个湖南人,也是来吃硬片的。山雀不是小说家,他没有详细描述这小我的样貌,只是提了一笔:此人姓张。
翻开下一页,我惊奇地发明,以后有一部分的日记仿佛被甚么人撕掉了,页面和本子的连接处有很多的纸张残留部分,明显撕本子的人非常仓猝。我大略地算了一下,大抵有十几页。
前面一大部分都是这些账目,直到这个本子的最后几页,才是山雀的日记。
山雀在病院里住了五天,姓张的人也没有走,不但陪着他,还帮他垫付了医药费。
他和小张伢子遵循疤面人所说的,一起走到了泥塑洞窟,他在这里,发明了本身的匕首。并且另有一个和本身长得一样的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