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印尼兵士,持着步枪,远远站着,用印尼土话吼道,“不准动,举起手来。”
“当然是躲好啦!没听到印尼兵士在小屋内里搜索了吗?”朱元摇点头,“不如我们杀了上面这3个兵士?”
朱元神采一变,“你如许让我很没有安然感。算了,先洗洗伤口,娘的,烂到骨头了。”
丁张无法一笑,朱元这个家伙,五十岁高低,瘦肥大小的,但却给人一种奥秘莫测的感受,吃鸡肉的时候,精力都在重视四周的环境。
“并且,你比我料想的早到了一天。莫非是在雅加达下飞机以后,再搭乘飞机过来的吗?”
“这是甚么鬼?溴水吗?如何是无色的?”朱元抢过丁张的试剂,翻开闻了一下,“都是水的味道,只要一点点药品的气味,是不是勾兑品?”
“有点粗糙了,呵呵……”
“但是看在你能提早一天找到我的份上,证明你还是有脑筋的,我能够勉为其难地教你几招,能学到多少,就看你的悟性了。”
朱元面庞清癯,模糊有隐士之风,坐在密林小屋旁,扯下一只鸡腿,大快朵颐,一边吃一边擦嘴,“香,真他娘的香。”
丁张笑笑,“蛇有蛇道,鼠有鼠路,一点点小意义,不知挂齿。”
“我脚还没好呢!”朱元坐下来,“烂了一点点,没有药品,不好病愈。”
朱元大吼一声,“我就是把上面的三小我都杀掉也一点题目没有。但是你刚来,我让着你,你杀两个,我杀一个。”
三个印尼兵士看过来,死死盯着朱元,俄然反应过来,“他是我们的通缉犯,从速抓住他。”
“别干看着呀!尝尝,人间甘旨。”朱元表情很好,“我这段时候,端赖偷鸡吃了,嘿嘿……”
“这是兰博基尼鸡,印尼本地出产的,特别好吃。在内里一只要卖到1万5,你看,这只鸡连五脏六腑都是黑的。”
“呃……你让我如何是好?”
但是朱元竟然能仰仗气味,做出精确的判定,他的判定才气,绝对不下于丁张。
要晓得,丁张但是双倍的才气,朱元只是国术的传承人,莫非也有双倍强化的才气?
“跟我归去,你的任务完成了。”丁张拿出信号发射器,跟天盾总部联络,已经跟朱元接上头,筹办回程。
“你还挺有本事的?”丁张夸奖道。
“砰!”朱元愁闷地叫起来,“擦,让你抢先了,竟然只杀了1个。”
丁张顿了一顿,开口用一样的土话说道,“我们是本身人,他是我们的间谍。不要曲解。”
他扯下一个鸡翅膀,咬了一口,“味道不错,很纯粹。”
“短长了,我的哥。这真是药水,勾兑的药品,我的家传秘方。”
“我就说嘛!这但是好东西,哪天搞几只归去,还能尝尝鲜。可惜啊!你来救我,我就没得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