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绸缎都穿不起,还不知那里来得乡巴佬。”
这番话说得字字看铿锵,落地以后还不足音。大师环绕着锦衣人,一共阿谀之声,那许公子面露绯红,说着『明天的酒我请』『大师纵情喝』之类。
程大雷被嘲笑得有些莫名其妙,他的确穿戴棉布衣服,但也不至于这么看不起人吧。程大雷模糊有种宿世安踏被耐克嘲笑的感受。
“呔,都住了吧。”锦衣人俄然历喝:“前次技差一招,堪堪在那贼人手中落败。如果再有下次,我定凭我手中剑,胸中一腔公理,手刃那魔头,为落叶城打扫一害。”
“公子,我错了,你千万别奉告灵儿,我现在就走。”
“那一日我从蛤蟆岭下颠末,忽听得一声高呼,有一人从天而降,此人自报姓名,便是蛤蟆大王。我与此獠缠斗,大战有三十回合。”
“何止是见过呐!”
第49章
许茂一伙面面相觑,口中不竭反复着这个名字,却也谁都没有传闻过。
信息滞后的期间,谎言就是最首要的传播渠道。
程大雷眨眨眼,没听过这个名字,他嘴里答道:“是呐,哪有如何?”
老鸨安排二人坐在大厅,有两个女人陪着喝酒。不得不说,边幅超乎程大雷预期很多。一口一个欧巴欧公子叫着,脆生生的声音把程大雷叫得心都酥了。不过想起她们一双藕臂千人枕,半口朱唇万夫尝,程大雷内心还是有点忌讳的。
“嘘,噤声,我传闻那魔头被神仙传过神通,会五雷法,有千里眼,顺风耳,我们在这里说话,他都听得见。”有人抬高声音。
这里倒像个集会场合,才子才子聊聊诗与星斗,风花雪月。当然,聊得最多的,还是比来城里产生的消息。
当然是穷。
这胭脂红姓柳,名叫柳芷,柳家本来在落叶城也是大户,其父在军中任职,卖力庇护港口不遭海盗扰乱。但一向剿匪倒霉,后又查出来暗中和海盗另有好处上的来往。
“路过,我一向跟在你前面,会信赖你!”
“……我……”
“我但是传闻那蛤蟆大王身高丈二,使一把三百斤重的大斧。”
是甚么让他们一向保持如此高的品德水准?
“许兄的意义是,你曾见过那魔头?”
从他们的嘲笑声中,程大雷垂垂明白了如何会事。
如此也怪不得他,食色性也,人之常情,何况徐神机还不知素了多久。山上的糊口,见到只母兔子都是好的,好不轻易下山一趟,他必定马不断蹄往这里赶,想要和白生生,水灵灵的小娘皮靠近一番。
“你们……也是为胭脂红来的?”有人问。
不过是谁谁发了财,谁谁升了官,谁谁写出一首好诗,谁谁点了某家花魁……
世人一片惊呼,有人说:“你说这话可托么?陆哼在蛤蟆大王手上都走不过一招,莫非你比陆哼还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