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灵虫不具有甚么修为,却又一个极大的用处,寻宝!
宋传志越是这么想,内心就更加的惊骇,下身忍不住的流出骚臭的液体,竟然被吓尿了。
王小川这才对劲的将血灵虫藏进了口袋里。
修仙者讲究一个有怨抱怨,有恩报恩,这宋传志当年如此的凌辱本身,现在不过收回了一点利钱罢了。
“咦,好大的一只蝗虫,这是血灵虫?”
想了半天,王小川想不出个以是然,就抛之脑后。
刹时,血灵虫便再也收回一丝声音,凶恶的目光也逐步被惊骇所替代。
塞入口袋里的血灵虫也不诚恳,老是想逃窜,无法之下王小川直接敲晕了对方,这才筹办将这满满两口袋,肥美多汁的蝗虫扛归去。
“谁?”
想到这里,王小川的目光就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下认识的宋传志就鬼使神差的顺着声音传来方向走去,借助月光,模糊看到了一群蝗虫在厮杀,一道看不清长相的人影,正美滋滋的看戏。
如果王小川看到此人,必然不会陌生,恰是他昔日在乡村最大的仇敌,宋祖德的儿子,宋传志。
在厮杀一片的蝗虫雄师当中,有着一只足有半个手掌大小,通体褐红如血的庞大蝗虫,背上生有一对锋利的翅膀,不竭的将四周的蝗虫切割,在其四周构成一片真空位带。
这一声大呼,让筹办打包回家的王小川顿时眉头一皱,本来大早晨出来抓捕蝗虫,就是为了制止被村民们看到,却没有想到还是被发明了。
这让他倒是有些不测之喜,正愁地球的修仙资本匮乏,对今后的修炼倒霉,这下倒好送宝来了。
如此诡异的一幕,让宋传志的醉意刹时消减了三分,浑身冒出盗汗,大气都不敢喘一口,不由的想起了村里传播关于妖怪的传说。
王小川不由想着,是不是应当帮忙乡亲们,一举将本年的蝗虫灾害断根了。
引灵术,本是一种并不高深的神通,却对这些害虫有着不成反对的吸引力,才形成了如许的一副画面。
宋传志醉眼惺忪,镇静的舔了舔嘴巴,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伸手摸了摸本身的裆,脸上暴露沉醉之色。
“唰唰唰……”
只是他并不晓得,就在不远处的大马路上,一个喝的伶仃酣醉得醉汉,踉踉跄跄的走着。
“小丽这个浪蹄子,老子迟早死在她肚皮上。”
宋传志从小就不是一个好东西,年纪悄悄就学会吃喝嫖赌,早就被酒色掏空身子,这不大早晨的才从镇上的老鸦店返来。
只是让他感到奇特的是,地球灵气淡薄到了顶点,早就已经分歧适修仙,血灵虫这类修仙界珍宝,按理说不该该存在如许的天下里才对。
站在一旁的王小川饶有兴趣的看着好戏,就差搬板凳嗑瓜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