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长以来的信奉,让人们认同了常仪的决定。他们将要去往太阳的国度。
拜别没有设想中的艰巨。来不及愁闷,天宫已在云笼雾绕中,成了缥缈的画卷。遗世独立的贵公子,终究再不成见。
是时候了。常仪调集人们,筹办迁徙。
常仪从南天门来,从南天门分开。南天门外,太一侧身而立。风吹起他的衣袍,扬起他的发丝,翩翩贵公子,仿佛随时要随风而去。
人们在汤谷核心安宁下来,略略清算,便动手筹办昌大的祭奠。向来不喜好祭奠的常仪,竟是鼓励他们这么做。
那一夜,火焰坠入汤谷,照得夜空如白天。
“我更不想在这时候棍骗你。”常仪低声说。妖巫之战,胜负难料。凡是冲锋陷阵,太一总要在最前面。常仪将要去的洪荒,更是向来不承平。本日一别,不知今后可否再见。这或许就是结局了。
煜焯低下了头,说:“能瞥见熟人,老是好的。”他踌躇了一会儿,又问道,“我们还能瞥见……他们吗?”
扶桑树上,十只小金乌扑腾着,却如何也离不开树冠。他们喷吐火焰,摇摆树干,折断枝条,宣泄着被困的肝火。
“我免得的。”常仪悄悄点了点头,低声回道。
常仪命人们拾来漆吴山中的石子,随身照顾。那石子包含太阳真火的气味,平常妖物不敢靠近。
“你如何会在这里?”煜焯问道。
常仪在部落中传下粗浅的练气之法。此时与当年分歧。保存虽不易,人们到底能够想些保存以外的东西。很多人修习了,很有效果。
兜兜转转,常仪终究又回到了被她各式嫌弃的人族部落。这一回,她真的分开太久了。熟谙的面庞,再也不见。此处并非风水宝地,漆吴山上,另有太一留下的气味,平常精怪不敢靠近。杀机四伏的洪荒,此处竟成了世外桃源。
“好,我等着。”常仪笑着应道。
“有太多冠冕堂皇的事理,让你们留在天庭。分开的来由只要一个。”常仪揉乱了煜焯的发髻,“我晓得,你是你们兄弟里,最聪明的阿谁。别让他们担忧。”
“如有危急,你能够去汤谷。我在那边布下告终界,只要我还在,那边就好好的。”太一缓慢的说,“今后……还要你多看顾。”
“是太阳神的家吗?”父老冲动的问。
部落中还供奉着当年的神灵。光阴流逝,神灵也换了模样。娥仙丰乳肥臀,脸孔恍惚。作为主神的太阳神更奇异。他虽还是鸟的脑袋,却已经有了人的身子。传说中的三条腿,有一条变成了某种不成名状的事物。那物和两条腿一样长,拖在两脚之间。常仪见了只想自戳双目。
常仪飞身而起,落在树枝上。小金乌们一窝蜂的扑向她,差点儿没把她撞下去。常仪拎着一只小金乌的后颈。方才他差点儿糊了她一脸鸟毛。她皱着眉头,道:“你们父亲的禁制,我如何破得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