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的三少爷,最善于的,便是胡搅蛮缠、扯东拉西。再聪明的人被他这么扯来拉去,也要变得头晕脑胀,忘了本身本来要做的事情。
在无乐公子眼里,也就只要阿谁老是被抢未婚妻的不利柳家能勉强和本身家并论了。霸刀柳家,那是畴前朝就鼓起的家属。固然走的一贯是中庸低调线路,不像唐门如许招摇,却也不是好相与的。
想起那人模狗样的叶家少爷,无乐公子就恨得牙痒痒:早晓得是这么个忘恩负义的王八蛋,当初就该丢给獒犬咬死他!不对!狗都不吃这没脑筋的玩意儿!谁晓得会不会拉肚子!
只是――对于唐少爷来讲,一天不张扬,的确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不过是……不过是个小角色罢了,也敢这么对我!娘娘腔你等着!此仇不报,我唐无乐三个字倒过来写!”
身在江湖,心如浮萍。这有望的看不见绝顶的人生,真是冗长又无趣!
此时现在,唐无乐早就忘了――是他放狗伤人,咬得那叶家少爷浑身是血,唐小婉看不下去了,这才央他把人捡回堡里的……
东方不败攥紧了手里的茶杯,眼里闪过一道寒光。
夜已深了,纵使唐家少爷百般不甘万般悲忿,可跟着烛泪燃尽,他的眼皮也越来越重。一头长发从床角垂落下来,扯破的伤口固结出了血笳,他竟然就这么疼着疼着……睡了畴昔。
他向来眼高于顶,你如果不姓唐,他连句客气话都懒得和你讲。而现在,却笑盈盈地在这冷酷的青年面前客气,如果熟谙他的人见着了,八成觉得他脑筋坏掉了。
纨绔子扶着柱子渐渐走下楼来,脚步踏实,看得出伤势还是没有好上多少。等他渐渐踱到了青年面前,俄然哈腰一拱手,惨白的唇边含笑嫣然,丰神如玉:“多谢中间拯救之恩,鄙人……唐门,唐无乐。”
就比如青年现在――“我并不需求唐兄来做甚么!”
那纨绔不知从哪儿弄来了一身衣服,倚在雕栏上笑盈盈地看着本身。他本就生得高大苗条、肩宽腰窄,宽袍长袖倒是极衬身形。墨蓝色的锦袍上斑纹繁复富丽,远远看畴昔,就像一只风骚的孔雀。和婉的长发束在脑后,眉眼弯弯,固然神采还是泛侧重伤的暗澹,却仍旧带出了些昔日的风骚。
他本就是一个很严于律己的人。
死里逃生固然好,可现在他竟然到了一个连唐家都没有的处所,倒是更加费事了。
可曾经的天之宠儿,为了活命,还要求人庇佑。窝窝囊囊地任那娘娘腔搓扁揉圆!想起来他就一口闷气堵在胸口里上不去也下不来,差点给憋出内伤。
“拯救之恩,无觉得报……”纨绔子笑了起来:“不如……”
早上的第一缕阳光透过腐朽的木板裂缝照进屋子里,照得浮满油泥的桌面闪闪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