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歌也信赖,这的确是秦都最重的“剑”:插了一小截在地上,剑柄还差点到了他胸口,将近两掌宽的剑身跟个门板儿似得,虽剑在鞘中看不出薄厚,但看如此长宽,绝对薄不到哪儿去,如许一柄剑,分量可想而知。
琴歌会信他才怪了,低头研讨本身新得的宝剑,除了模样奇葩一点,剑绝对是好剑,材质和炼制手腕皆是一流,并且琴歌还闻到一股稠密的血腥味儿……这柄剑,是见过血的,并且很能够曾杀人如麻。
余生昂首问道:“甚么叫半偷半抢?”
韩朴叹了口气,道:“固然秦兵过境的时候,也是无恶不作,但他们毕竟是冲着军队、冲着地盘城池来的,但是齐人,他们的目标大多就是为了烧杀掳掠……我们如许的布衣百姓,当然更恨他们,不过你们这些达官朱紫就不一样了。”大齐是草原部落,游牧而居,他们不擅耕作,也不擅守城,物质匮乏的时候,就会到中原各部来掳掠,等对方的雄师一来,又退的干清干净。
不晓得是因为白日睡得太多,还是内里的月光过分敞亮,在牢里都能睡得苦涩的琴歌,竟然在高床软枕上失眠了。琴歌试了几次未能胜利,干脆放弃了,爬起来将房间里藏着的几坛美酒取出来,刚给本身斟了一碗,就闻声本来该在摆布配房熟睡的两小我,一个翻上了屋顶,一个守在了门外。
琴歌大笑。
最后一句话不无讽刺,因为稍有见地的人都清楚,若非楚王目光短浅,不肯派兵联手抗秦,南楚何至于落到现在如许危如累卵的地步。
韩朴拍拍他的肩膀,叹道:“实在我也没见过战役是甚么模样。当时候我跟着徒弟在山里练功,等我们获得动静出来的时候,战役都已经结束了……只见到了战役后的断壁残垣和满地尸骨。”
琴歌接口道:“就是偷东西行动倒霉索被人发明,只能拿了东西拔腿就跑呗!”
琴歌心中略有些焦心,但马车却越走越慢,最后干脆停了下来,隔一阵才走两步。韩朴早不耐烦,跳上马车说去刺探,一转眼就又溜了返来,笑道:“王猛那小子在前面,扛着他的那把大剑遛弯呢!他个头大,剑又长,就那么大咧咧的走在路中心,谁的马车都过不去!哈,哈哈!好几个大秦的官儿被堵在他前面,屁都不敢放一个哈哈!”
琴歌道:“就是喜好,才要你还给他,好再光亮正大的弄返来――我将来上了疆场,莫非要用偷来的兵刃吗?”
琴歌冷哼道:“你去奉告官府,你就是那偷儿吗?”
“额……”韩朴讪讪道:“你要让我杀他的话,倒不算太难,可你让我揍他一顿――他皮粗肉厚又力大无穷,加上那柄剑……也不是打不过,就是划不来。要怪就怪余生那小子,这么快就让他把剑弄了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