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补偏救弊”说,这一观点来自隋今后历代文献文籍当中,以为杨广颁行新律的启事是为了和缓因杨坚暮年禁网深切、科罚滥用而激化的社会冲突,以保护政权的稳定。有记录杨坚的暮年:“仁寿中,用法益峻。帝既喜怒不恒,不复依准科律。……大理寺丞杨远、刘子通等,*深文,每随牙奏狱,能承顺帝旨。帝大悦,并遣于殿廷三操行中供奉,每有诏狱,专使主之,候帝所不快,则案以重抵,无殊罪而死者,不成胜原。远又能附杨素,每于途中接候,而以囚名白之,皆随素所为轻重。其临终赴市者,莫不途中呼枉,仰天而哭。”由上述史实可知,杨坚暮年法制废弛的局面确切到了非清算不成的境地。是以《隋书》魏征等人将《大业律》的颁行归因于“补偏救弊”,这类观点应是合情公道的。
驰道的斥地无益于杨广巡查天下大队人马的通过,但是更大的感化是无益于战事调兵北上应对来自突厥的隐患,这与秦始皇当初大力修开到北方边疆的驰道的目标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