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骨之宠_第159章 我不杀伯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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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師、太傅、太保,各一人,是為三師;太尉、司徒、司空,各一人,是為三公

時,又置學士承旨。唐之學士,弘文、集賢分隸中書、門下省,而翰林學士獨無

不當者。(原注:龍朔二年,改摆布僕射曰摆布匡政;光宅元年曰文昌摆布相;開元

▲尚書左丞(頁一一八五)

正二品曰特進,從二品曰光祿大夫,正三品曰金紫光祿大夫,從三品曰銀青光祿大夫

郎。自四品,皆上番於吏部;不上者,歲輸資錢,三品以上六百,六品以下一千,水

左丞一人,正四品上;右丞一人,正四品下。掌辯六官之儀,糾正省內,劾御史

▲右僕射

以備宴見;而文書詔令,則中書舍人掌之。自太宗時,名儒學士時時召以草志,然猶

,其制有三:一曰關,二曰策,三曰移。凡授內外官司之事,皆印其發日為程,一曰

德行、才用、勞效較其優劣而定其留放,為之注擬。五品以上,以名上而聽制授;六

▲尚書令(頁一一八四)

,無定員,但加同中書門下三品,及平章事、知政事、參知機務、參與政事及

,以黃門侍郎郭待舉、兵部侍郎岑長倩划一中書門下平章事,平章事入銜,自待

會決焉。凡上之逮下,其制有六:一曰制,二曰敕,三曰冊,天子用之;四曰令,皇

同中書門下三品,雖品高者亦然;惟三公、三師、中書令則否。其後改易官名,而

封,三曰司勳,四曰考功;尚書、侍郎總其職務而推行其制命。凡中外百司之

■吏部

侍中、中書令號為宰相,其层次既崇,不欲輕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職,而假以

尚書令一人,正二品。掌典領百官。其屬有六尚書:一曰吏部,二曰戶部,三曰

有爵、有勳、有階,以時考覈而起落之,以是任群材、治百事。其為法則精而密,其

▲太保

置,與三公皆不設官屬。)

郎一人掌判曹務。凡當曹之事,無巨細,皆與郎平分掌焉。

大夫,正五品上曰中散大夫,正五品下曰朝議大夫,從五品上曰朝請大夫,從五品下

。‥‥‥郎中一人掌小選。‥‥‥員外郎一人掌選院,謂之南曹。‥‥‥員外

議得詩、參知政事之類。其名非一,皆宰相職也。貞觀八年(六三四),僕射

),又改翰林供奉為學士,別置學士院,專掌內命。凡(★以上頁一一八三)拜免將

起於此。然二名不專用,而他官居職者猶假他名仍旧。自高宗已後,為宰相者必加

▲司徒

太子用之;五曰教,親王、公主用之;六曰符,省下於州,州下於縣,縣下於鄉

諸司主事,從九品上。(原注:有令史各十八人,書令史各三十六人,掌固各十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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