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骨之宠_第159章 我不杀伯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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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李勣以太子詹事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侍中、中書令也,而同三品之名蓋

曰朝散大夫,正六品上曰朝議郎,正六品下曰承議郎,從六品上曰奉議郎,從六品下

▲吏部侍郎

唐之官制,其名號祿秩雖因時增損,而大略皆沿隋故。其官司之別,約省、曰臺

、戶部為中行,工部、禮部為後行;行總四司,以本行為頭司,餘為子司。)庶務皆

務郎,正九品上曰儒林郎,正九品下曰登仕郎,從九品上曰文林郎,從九品下曰將仕

郎一人掌判曹務。凡當曹之事,無巨細,皆與郎平分掌焉。

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員外郎二人,

初,三省長官議事于門下省之政事堂,其後裴炎自侍中遷中書令,乃徙政事堂於

人,從五品上;員外郎各一人,從六品上。掌付諸司之務,舉稽違,署符目,知宿直

。)

侍中、中書令號為宰相,其层次既崇,不欲輕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職,而假以

其名類繁多,莫能遍舉。自中世已後,盜起兵興,又有**功之官,遂不勝其濫矣。故

▲宰相(頁一一八二)

會決焉。凡上之逮下,其制有六:一曰制,二曰敕,三曰冊,天子用之;四曰令,皇

置,與三公皆不設官屬。)

宣義郎,正八品上曰給事郎,正八品下曰徵事郎,從八品上曰承議郎,從八品下曰承

施於事則簡而易行,以是然者,由職有常守,而位有常員也。方唐之盛時,其制如此

唐制,乘輿地点,必有文詞、經學之士,下至卜、醫、伎術之流,皆直於別院,

摆布僕射,各一人,從二品,掌統理六官,為令之貳,令闕則總费事,劾御史糾

中書省。開元中,張為相,又改政事堂號中書門下,列五房于其後:一曰吏房

太師、太傅、太保,各一人,是為三師;太尉、司徒、司空,各一人,是為三公

▲太師

左丞一人,正四品上;右丞一人,正四品下。掌辯六官之儀,糾正省內,劾御史

知制誥,未知制誥者不作文書。班次各以其官,內宴則居宰相之下,一品之上。憲宗

平章**國重事之名者,並為宰相。

。光宅元年,改尚書曰文昌臺,俄曰文昌都省。垂拱元年曰都臺,長安三年曰中臺。

太子用之;五曰教,親王、公主用之;六曰符,省下於州,州下於縣,縣下於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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