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_第11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2『既』字当衍,据陈奇猷说删。

#6凌瀛初本有『者』字,据补。

#7张榜本『之』作『其』,与高低文合,据改。

#8『增』字显系『憎』字之误,当改。

#1『仇』原作『求』,旧注亦为『仇』,据改。

谚曰:厉怜王。此不恭之言也。固然,古无虚谚,不成不察也。此谓劫杀灭亡之主言也。人主#13无神通以御其臣,虽长年而材美,大臣犹将失势擅事主断,而各为其私急。而恐父兄豪杰之士,借人主之力以禁诛于己也。故弑贤长而立幼弱,废正适而立不义。故春秋记之曰:楚王子围将聘于郑,未出境,闻王病而反,因入问病,以其冠缨绞王而杀之,遂自主也。齐崔杼,其妻美,而庄公通之,数如崔氏之室。及公往,崔子之徒贾举率崔子之徒而攻公。公入室,请与之分国,崔子不准,公请自刃于庙,崔子又不听,公乃走踰于北墙。贾举射公,中其股,公坠,崔子之徒以戈斫公而死之,而立其弟景公。近之所见,李兑之用赵也,饿主父百日而死。淖齿之用齐也,擢湣王之筋,悬之庙梁,宿昔而死。故厉虽痈肿疕疡,上比于春秋,未至于绞颈射股也。下比于近世,未至饥死擢筋也。故劫杀灭亡之君,此其心之恐忧,形之苦痛也,必甚于厉矣。由此观之,虽厉怜王可也。

加入书架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